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龙溪镇公共机构节能意识,推进全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各单位合理利用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广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和国家、省、市、县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龙溪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高志芳(副镇长)
副组长:李 涛(党政办主任)
苏振华(统计站站长、节能办主任)
成 员:潘浩辉(供电所所长)
苏锦伦(公用事业办主任)
温志芬(财管所负责人)
陈宇科(统计站办事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节能办,负责公共机构节能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苏振华同志兼任;公共机构电力消费统计工作由苏锦伦同志负责;镇政府能源消费统计工作由李涛同志负责;龙溪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由陈宇科同志兼任。
龙溪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