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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龙溪街道国防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02 11:03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龙溪街道办事处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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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广东省国防教育条例》要求,为进一步普及和加强我街道国防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全民国防观念,促进国防建设和军民融合发展,经街道办研究,决定成立龙溪街道国防教育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黎炜强(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主任)

  副组长:凌海红(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石  怡(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杨剑豪(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成   员:刘海珠(公共服务办负责人)

      胡  颖(团委专职副书记)

      巫锦通(党群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温志芬(财政管理所负责人)

      闾容进(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巫伟忠(龙溪中学校长)

      徐桂全(龙溪第二中学校长)

      周庆灵(龙溪中心小学校长)

      许坤明(武装部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武装部,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凌海红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许坤明同志兼任。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武装部:充分发挥武装部的桥梁纽带作用,负责制定国防教育计划、方案,协调指导各部门抓好中(小)学生的国防教育,做好征兵工作宣传教育,组织退役军人进校园宣讲活动,统筹协调利用军队教育资源支持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学生军训工作。

  党群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将国防教育纳入宣传工作整体规划,协调指导加强对国防教育内容的学习,指导抓好国防教育宣传,指导创新国防教育方法手段,统筹宣传资源开展国防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国防教育宣传出版。

  团委:将国防教育工作列入团组织的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的国防教育,加强对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组织发动团员、青少年及青年志愿者开展拥军优属活动。

  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围绕双拥工作和国防教育开展工作,结合烈士陵园、遗址、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国防教育。积极宣传“优秀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发动广大退役军人参与到国防教育宣传活动中来。

  财政管理所:按照党工委、街道办和国防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各项任务,为支持国防教育宣传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加强对国防教育宣传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公共服务办:协调联系学校领导参加国防教育活动,抓好国防教育工作落实,协调解决国防教育工作中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各中(小)学校:积极配合国防教育宣传领导小组开展活动,认真组织学生参与国防教育学习,抓好青少年的国防教育工作,筑牢青少年爱国思想防线,强化国防教育志愿者队伍的组建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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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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