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罗阳街道辖区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市容市貌环境,罗阳街道将重点对城市道路两侧开展私搭乱建集中整治行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惠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惠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街道两侧、公共场地、房屋屋顶和房前屋后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内容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
二、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任意边长不少于四米或者面积十平方米以上的,属于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非大型户外广告,不得影响市容。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正在违法私搭乱建的立即停止该行为,并及时自行拆除。本通告发布前已经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凡依法认定为违法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予以拆除;拒不配合整改、拆除、清理的,违反以上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罗阳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