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委〔2021〕122号
各村(居)、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石坝镇河长制的组织工作,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决定对石坝镇总河长及主要河流河长作适当调整(详见附件)。现将调整后的石坝镇总河长及主要河流河长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石坝镇总河长及主要河流河长名单
中共石坝镇党委
石坝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6日
附件
石坝镇总河长、副总河长名单
河长职责:负责组织领导所辖河道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域岸线管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超标排污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顿;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江河交汇处等水情复杂河段实行联防联控;监督协调本级相关部门和下级河长履行职责,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管理保护目标: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水质达标。
监督电话:0752-616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