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中秋佳节,许多人会将美好的祈愿寄于孔明灯上,承载着丰收成功、幸福年年的孔明灯升空飘远,看似浪漫美好,殊不知其中存在巨大的消防安全隐患。你所放飞的愿望,也许会成为他人的灾难。
孔明灯属于明火,升空燃烧时外焰温度高达300摄氏度,受风力、风向影响,火焰有可能引燃纸制灯罩,极易引发重大事故,对建筑物、森林、高压电线、居民区等构成威胁,希望大家都能充分认识孔明灯的危险性。
一、火灾事故。燃放的孔明灯如果遭遇强风,灯罩被吹倾斜后可能会被底部的明火引燃,一旦掉落在草堆、树林、加油站等地方,非常容易引发火灾。
二、设备故障。城市上空布有各类供电、照明、通讯线路,孔明灯燃放后飞向天空,有可能悬挂于各种线缆上,造成通讯和供电设施故障。
三、危及生命。孔明灯可升至近4000米的高空,一旦遭遇降落或起飞的飞机,将危及飞机及乘客的安全,引发交通航空事故;在人员密集区域燃放孔明灯,稍有不慎会造成人员伤亡情况。
为消除因燃放“孔明灯”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人民过一个安全、祥和的中秋节,石坝镇党委、政府在此发出以下倡议:
一、让我们一起做禁售禁放孔明灯的践行者。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带头,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带头禁放孔明灯,营造“减少一次燃放,增加一份安全”的良好氛围,共度平安祥和的中秋佳节,共同维护生态环境。
二、让我们一起做禁售禁放孔明灯的监督者。广大群众要自觉维护公共安全,除做到自己不生产、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之外,对于发现销售、购买、燃放孔明灯的行为要积极向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应急管理办等部门举报。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决依法依规查处、查扣销售的孔明灯;对情节严重的,将从严处理。
三、让我们一起做禁放孔明灯的宣传者。要积极宣传禁止燃放孔明灯的有关规定,宣传燃放孔明灯的危害性。特别是党员群众,更要积极参与文明劝导行动,主动规劝身边的亲朋好友,禁放孔明灯,远离危险,祥和过节,传递文明正能量。
欢庆佳节、“放飞梦想”当有界碑,安全则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中秋团圆夜,当防天火再发生,让我们一起行动,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孔明灯,携手共筑美好家园!
举报电话:
0752-6160144(石坝派出所)
0752-6160141(石坝市场监督管理所)
0752-6160088(石坝应急管理办)
石坝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