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根据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对辖区内涉企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涉企收费目录清单通告如下:
一、服务性收费
污水处理费,收费主体为石湾镇人民政府,由石湾自来水公司代收代缴,收费标准严格依据《中文博彩平台物价局关于同意调整石湾自来水供水价格的批复》(博价〔2015〕8号)、《县物价局关于石湾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博价〔2015〕9号)、《关于调整县城区域及重点建制镇(石湾、园洲、龙溪)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博府发改〔2017〕60号)文件执行。
二、涉企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包含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货物服务采购投标保证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保证金),收费主体为石湾镇人民政府,由镇财政管理所代收。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货物服务采购投标保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收取和退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保证金根据《中文博彩平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指引》(博农函〔2022〕69号)、《中文博彩平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博府办〔2024〕1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的函》(博农函〔2025〕64号)的相关规定进行收取和退还。
2.履约保证金(包含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货物服务采购履约保证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履约保证金),收费主体为招标单位,由招标单位收取。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货物服务采购履约保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收取,履约完毕按合同的相关约定退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履约保证金根据《中文博彩平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博府办〔2024〕19号)第七十一条规定收取,履约完毕按合同的相关约定退还。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