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7日上午,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潘如新带队一行四人在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骆静华等领导的陪同下,到我镇督导法治乡镇创建活动工作。受镇党委书记郑展基同志的委托,泰美镇委副书记、镇长陈灿林同志向督导组汇报了我镇2016年法治乡镇创建活动情况。督导组现场检查了法治乡镇创建活动工作台账。

市委政法委委员游胜、市委政法委法治建设科科长林进宽 、市委政法委依法治市工作科科长赵飞、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骆静华、县司法局局长陈锡坤、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东华、县法院执行局长林宝团、县普法办主任刘龙瑞、县法制局副局长石志坚、泰美镇委副书记朱伟青、镇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负责人参加会议。

督导组充分肯定了我镇法治乡镇创建活动工作,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潘如新同志认为我镇在五个方面做得很好,值得全市总结推广学习:一是泰美镇在2015年被评为“惠州市法治乡镇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创建的理念很先进、经验很丰富、群众基础很好;二是创建的目标目的很明确,很好地贯彻中央、省市县的精神,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为国家的法律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三是创建组织保障到位、创建经费落实;四是创建思路清晰,内容全面;五是创建采取的措施很接地气,惠及群众面广,内容较全面,法德同治、封边锁喉视频监控、三中心一平台建设和运作较好。最后,潘如新副书记对我镇法治乡镇创建活动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对提出的问题要认真解决好;二是镇委镇政府要敢于担当,树立标杆;三是要做好两考核工作准备,迎接省考核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