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居委会):
现将《杨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绩效考核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杨侨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3日
杨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
绩效考核制度
分类督导员是实行垃圾分类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农村生活垃圾的宣传、指导、监督、服务等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需对分类督导员进行规范管理,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绩效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及时、公正、定期地对各村垃圾分类督导员的监管工作进行考核评分,发现问题,为下一阶段工作地改进做好准备。
二、考核对象
杨侨镇12个办事处及2个居委会垃圾分类督导员。
三、考核标准
1、每月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工作。(25分)
2、指导、监督村民进行正确的垃圾分类。(25分)
3、按时参加专项培训,掌握垃圾分类方法及相关常识。(15分)
4、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记录,为各项工作提供基础资料。(20分)
5、服从办事处的管理,遵守管理制度,坚持文明引导。(15分)
四、检查小组主体
村两委成员、杨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督查小组。
五、考核方式
1、村两委成员根据考核标准,对垃圾分类督导员工作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并对督导员工作进行指导。
2、杨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督查小组每月对各办事处督导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方式包括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记录;指导、监督村民进行正确的垃圾分类记录;参加培训的记录等。现场检查:查看分类收集点垃圾是否分类投放;农户源头分类情况;抽查督导员垃圾分类知识掌握情况;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和农户知晓度等。
六、评比结果运用
检查小组对检查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对检查考核评分高于80分的督导员进行表扬,并给予适当奖励。对检查考核评分低于60分的督导员进行约谈教育,督促整改不足之处。对连续三次检查考核评分低于60分且经约谈督促仍不能胜任的,将另行选定人员进行撤换。
附件:杨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工作职责
附件:
杨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工作职责
负责农村生活垃圾的宣传、指导、监督、服务,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记录,为各项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1、宣传垃圾减量、垃圾分类的目的、意义、方法,向村民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2、宣传普及垃圾减量化垃圾分类知识,提高村民生活垃圾分类方法知晓率,逐步培养村民垃圾分类的意识。
3、指导、监督村民进行正确的垃圾分类,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将分类后垃圾投放到相应的分类收集箱中,提高正确投放率。
4、每月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工作。
5、遵守管理制度,坚持文明引导,使用文明用语、规范用语。
6、按时参加专项培训,对垃圾分类方法、常识知晓率达到100%。
7、个人工作技能做到“四会”,即:会讲解垃圾分类的意义,普及村民的垃圾分类知识;会指导村民户内分类,户外正确投放;会与村民进行沟通,做好垃圾分类督导工作。
8、在规定时间内(早上7:00-9:00,晚上5:00-7:00),在每处垃圾投放点进行现场劝导、督促,指导、监督村民进行正确的垃圾分类,不断引导村民正确分类投放,有效提升分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