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居委会)、各相关单位:
现将《杨侨镇工业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杨侨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日
杨侨镇工业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惠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企业节后复产复工相关工作的通知》和《中文博彩平台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企业节后复产复工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杨侨镇企业节后复产复工相关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工作小组
成立杨侨镇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工作小组,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如下:
组 长:卢慧明(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林华(镇委委员、副镇长)
陈运新(博东科技园区副主任)
高碧强(镇委委员)
王正光(副镇长)
钟坤煌(副镇长)
成 员:党政办、经济办、博东科技园区招商部、村建所、安监所、卫生院、消防办的负责人和14个办事处(居委会)书记。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节后企业做好复产复工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制订相关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发放各类防护知识宣传小册子,确保企业员工全面掌握疫情防控基本知识,重视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对全镇复产复工企业人员进行全面摸排,督促企业按要求全面落实防疫措施;充分掌握疫情重点区域人员或两周曾到过疫情重点区域人员的情况(包括联系方式、基本动向、是否出现不适、是否进行医学隔离等);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加大劳动关系风险预测预警力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对用工密集、人员流动性大的企业、建筑工地的用工监测,落实消杀措施,有效防范和处置突发情况;做好对企业复产复工前的安全生产评估工作,全力确保企业复产后的生产安全。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办,负责综合协调节后企业复产复工情况。办公室主任由钟坤煌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曾潮光同志兼任。
杨侨镇成立工作小组,指导企业有序开展卫生整治、清洁消毒、防疫知识宣传、督促企业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等工作,大力推动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稳防稳控,确保企业有序复产复工。
各企业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或指挥部,制定本企业应急预案,指定专人负责落实防护工作措施,并协调足够人手配合落实,全程跟踪,定时汇报。
二、工作目标
通过采取严格有效的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在厂区及人员密集区扩散,在复产复工前做好做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交叉感染的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在2020年2月9 日24时后有序地复产复工。
三、工作措施
(一)监督企业严格落实省、市、县关于企业复产复工的通知安排和要求。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惠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企业节后复产复工相关工作的通知》和中文博彩平台《关于做好我县企业节后复产复工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督促企业严格按要求落实复产复工时间安排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复产复工的企业,需向镇提出申请,由镇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审定。开工前,每家生产性企业必须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防控方案,方可开工。
(二)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控疫情扩散和杜绝疫情反复。
在复工前(2020 年2月9日24时前)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要求,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积极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消毒,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储备充分的卫生防护用品,达到卫生防疫要求和安全复工条件的企业才能复产复工。企业复工后也应继续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止出现疫情反复。
(三)加强分类指导,根据实际情况,选定企业。
镇领导挂钩联系企业,由相关工作人员专人专班跟踪服务企业,督促企业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制定并落实切实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督促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各项工作。《应急预案》须包括外地返厂员工检疫查验方案和隔离观察方案、防止员工聚集感染防控方案等内容。
(四)指导企业严格加强返厂员工管理。
1、对于返厂的湖北籍员工,各企业必须按要求设置隔离区,对他们做好隔离措施。一是要求有居住点的居家医学隔离,住厂员工在企业设置的隔离区进行医学隔离(隔离时间14天)。二是一旦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立即上报镇政府防控办或办事处(居委会)进行处置,同时拨打 120 电话。
2、对于其他返厂企业员工和因工作需要于2020年2 月9日24时前返厂的人员,各企业应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并及时向镇政府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来粤人员健康监测管理方案(第二版)的通知》(粤卫明电〔2020〕11号)和《关于做好我县企业节后复产复工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五)要求企业暂停招工工作。
企业在疫情期间暂时不得招收新员工,避免出现新的传染源。
四、保障措施
(一)分类指导企业复产复工前安全防疫的工作。
镇经济办负责做好工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复产复工前安全防疫指导工作;村建所负责做好建筑企业复工前安全防疫指导工作;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做好个体工商户复市前安全防疫指导工作。
(二)做好工业企业复产前服务工作。
镇经济办牵头成立服务工业企业工作小组,镇领导挂点全镇工业企业(详见附件1),由1名镇挂点领导、1名办事处(居委会)工作人员、1名经济办(博东科技园区招商部)工作人员和1名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专门小组,共同做好指导服务企业工作,跟踪服务工业企业,督促企业落实相关的防控措施。服务工业企业的工作情况实施一天一报,于每天下午16:00前报镇经济办(联系人:曾潮光、朱涛)。
(三)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好防控措施。
各企业要按照《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 地来粤人员健康监测管理方案(第二版)的通知》(粤卫明电〔2020〕11号)和《关于做好我县企业节后复产复工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包括企业人员摸查、提醒告知、生产车间防疫、员工生活防疫、员工及卫生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
(四)做好对企业复产复工前的安全生产评估工作。
镇安监所、消防办对企业复产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科学评估,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函告企业,企业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一套周密的复产复工方案、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开展一次全厂安全检查。
(五)制定疫情处置工作预案。
镇卫生院对企业复产提前制定疫情处置工作预案,协助解决企业在防控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指导企业在发生疫情后进行科学应对。
(六)有序开展企业复产复工。
1、 按照复工条件分批有序进行开展复产复工工作。通知已返乡的疫区员工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返回工作岗位,对已经返厂员工要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2、企业复产复工后,疫情期间,企业员工不得随意外出,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做好跟踪报备工作。
3、各企业生产车间、宿舍要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企业均需设置独立的防疫机制和隔离监测点。
4、对企业食堂实行分时段、分区就餐、分批返回宿舍等措施,避免员工间过多流动性接触
附件:
附件1:杨侨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节后复产联系指导服务安排情况表 1.xlsx
附件1:杨侨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节后复产联系指导服务安排情况表2.xlsx
附件3:杨侨镇外来务工人员较集中的企业(工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