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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杨侨镇2017年公庄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8 15:34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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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侨府〔201728

 

 

关于印发《杨侨镇2017年公庄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办事处(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杨侨镇2017年公庄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现将此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牵头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做好综合整治工作,各办事处(居委会)及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径向镇环保办反映。

 

 

 

                          杨侨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8


杨侨镇2017年公庄河水环境综合

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深化公庄河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标准,同步推进麻陂河公庄河支流的水环境整治,以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为目标,确保公庄河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按期实现公庄河各支流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完成国家、省、市、县下达我镇的考核任务,保障公庄河水质安全,结合公庄河流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现”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各项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坚持“水系入手、截污为先、方式多样、综合治理”,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对公庄河各支流实施分办事处(居委会)、分区域、分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确保公庄河水质明显改善,如期完成整治任务。

 

二、工作目标

公庄河水环境整治总体目标是:20173月底明显改善,6月底稳中趋好,11月底稳定达标,即:通过实施综合整治,麻陂河达到Ⅲ类水质阶段目标任务,从而实现公庄河杨侨段水质满足功能区要求的Ⅲ类目标。

三、整治原则

(一)属地责任原则。各办事处(居委会)为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由各办事处(居委会)主任但任辖区河流(段)的“河长”,对水环境整治负总责。

(二)科学可行原则。各办事处(居委会)要全面排查污染源、河涌排污口,设置监测断面,针对污染因子,采取“控污、截污、治污”整体模式,按照“先支流后干流,先上游后下游”的顺序科学治理。

(三)部门联动原则。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依法行政,联动协作,齐抓共管,开成合力,指导、配合各办事处(居委会)开展整治工作。

四、时间安排

此次公庄河水环境整治工作从201612月至201712月。

(一)2017年全年巩固公庄河(杨侨段)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二)20176月底前完成麻陂河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五、整治任务

麻陂河流域重点做好非法畜禽养殖场的清理整治工作;南蛇沥流域重点做好清淤清障、除险加固和生态修复。

以改善我镇公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为导向,以削减公庄河支流污染负荷为任务,各办事处(居委会)牵头部门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无证排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全方位、地毯式排查涉水无证照排污企业,严厉打击无征排污行为,坚决取缔非法排污的“黑污染源”。

牵头部门:市场监管所

责任主体:镇政府

配合单位:经济办、环保办。

(二)全面清理整治公庄河流域的畜禽养殖场。2017431日前完成镇辖区畜禽养殖场清拆清场工作,实现辖区内“零养殖”,按要求妥善处理粪渣和粪污塘,禁止乱堆乱放或随意倾倒,污染水体。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的日常监管,确保养殖场不会死灰复燃。

牵头部门:农业办

责任主体:镇政府

配合单位:畜牧站、环保办、村建所、各办事处居委会。

(三)全面清理整治水产养殖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水产养殖场实施清理关闭;加强对水产养殖场的监管,禁止水产养殖超标废水直排,确保养殖废水达标排放。

牵头部门:农业办

责任主体:镇政府

配合单位:环保办、村建所、各办事处居委会。

(四)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主、支管网覆盖率,确保管网铺设到户、污水入管,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保障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规范运营,加快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收集污水管网的建设力度,确保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正常运作与维护。

牵头部门:环保办

责任主体:镇政府

配合单位:村建所、各办事处居委会。

(五)整治环境卫生,有效处理垃圾渗滤液。进一步完善“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镇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收集处理率,严禁生活垃圾直接倾倒水体和出现污水横流的现象,有效改善镇、村容貌;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各办事处(居委会)老旧垃圾填埋场及垃圾压缩站渗滤液,确保达标排放。

牵头部门:环卫所

责任主体:镇政府

配合单位:环保办、村建所、各办事处居委会。

(六)加强对饮水源保护区、东江沿岸农家乐、饭店等的清理整治,确保餐饮废水经有效处理达标排放。

牵头部门:市场监管所

责任主体:镇政府

配合单位:环卫所、环保办、村建所、各办事处居委会。

(七)加大对水库集雨区和流域源头区域桉树林改造力度,加强指导农村农田施用化肥、减少喷洒农药、控制面源污染,开展工业、农业节水工程,增加流域水量,提高河流自净能力。

牵头部门:林业站

责任主体:镇政府

配合单位:农业办、各办事处居委会。

(八)全面推行“河长制”,全覆盖开展河涌整治。按照“河长制”要求,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和电毒炸鱼等一系列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打击、清理、整治,全覆盖开展河道整治,建立“一河一策”、“一湖(库)一策”。

牵头部门:水利所

责任主体:镇政府

配合单位:林业站、村建所、环卫所、各办事处居委会。

六、整治措施

(一)无证企业整治。

1.开展无证照排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无证照涉水企业,对无证照企业重拳整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2.建立环境违法“黑名单”管理制度。将存在未批先建、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非法排污、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且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企业列入环境违法“黑名单”,由环保部门挂牌督办,并将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信息推送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等信用信息平台,对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银行贷款、上市融资、项目审批、用地审批等事项中依法采取限制措施等惩戒措施。

(二)畜禽养殖业整治。

1.源头控制,严格执法。各办事处(居委会)要加强对土地出租管理,禁止新建养殖场,积极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坚决拆除非法养殖场,严防粪便、废水污染环境。

2.属地管理、联合整治。建立以办事处(居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对非法养殖场一律予以关闭拆除,妥善处理遗留的养殖废水、废渣,避免处于无序管理,防止二次污染环境。加强对已清拆猪场的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三)水产养殖整治。

1.源头控制,规划指导。合理规划水产养殖,严把审批准入关,坚决清理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水产养殖场,严禁新挖鱼塘、新建山塘小水库进行养鱼或其他水产养殖。新建水产养殖场要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加强对水产养殖场监管,对养殖废水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禁止废水直接排放。

3.规范水产养殖的饲料市场。规范饲料安全使用技术,指导养殖户科学合理适度使用安全饲料。全面检查饲料经营市场,严厉查处不合法、不合格的饲料经营行为。

(四)城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1.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加强监管与排查,确保污水处理厂规范管理,有效处理污水,确保污水负荷率达60%以上;对已建成的主、支管网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及维护,特别是管网沿线未接驳连通纳入管网的,要做到“支管网入户、污水进管”。对覆盖范围内的餐饮、沐足、理发、洗车等行业污水要全部纳入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2.要加快辖区内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于20171231日前完成全县行政村“一村一设施”的建设任务,同时污水收集处理率达80%以上;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要加强设施维护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五)环境卫生整治。

1.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做到日清日运,无垃圾乱堆乱倒现象,无出现直接向水体倾倒垃圾现象。

2.妥善处理各办事处(居委会)老旧垃圾填埋场和垃圾压缩中转站滤液,确保达标排放。

(六)农家乐污染整治。

公庄河流域各办事处(居委会)辖区内农家乐、饭店等餐饮废水必须经有效处理稳定达标排放。因地制宜铺设管网将废水接入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排放,餐厨垃圾按要求妥善处理,避免乱堆乱放,否则将相关部门给予停业整顿。

(七)农业面源污染整治。

1.优化种植业生态布局。在重点水源保护区,积极推进种植业生产布局的调整,适当压缩用肥、用药量相对较大的传统粮油种植面积,相应扩大兼具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经济林木种植,大力发展水果、苗木、茶叶等种植产业,努力把水源地沿线建成茶山果园林海。

2.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用。大力推广有机肥和平衡施用氮磷钾肥入微量元素肥,鼓励和引导增施有机肥、缓释肥和有机复合肥等新型高效肥料,积极推广以控制氮、磷流失为主的节肥增效技术,减少化肥使用污染。

(八)河涌整治。

1.继续推进“河长制”,由各办事处(居委会)主任担任“河长”,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

2.开展河道综合整治,按照“先上游后下游,先支流后干流”的原则,对照时间节点,对河涌进行清淤疏浚;实施截污工程,在入公庄河口前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削减入河污染物;实施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和生态护岸复合生态工程,恢复河道自净能力。

3.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湖动态监管。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为保障公庄河水环境整治行动顺利开展,镇政府成立杨侨镇2017年公庄河水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镇政府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各办事处(居委会)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环保办,办公室主任由高碧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廖志军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整治工作实施,收集整治工作信息,通报整治进度。

(二)加强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

开展公庄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要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部门联动,强化综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对违法建设等重点领域的综合整治,协调经济办、环保办、畜牧站、农业办、林业站、水利所、市场监管所、环卫所、村建所、派出所等部门,组织村干部密切配合,从严查处。对严重污染水体的违法建设项目和非法经营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前停或取缔。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措施,解决问题,推进工作。

(三)营造宣传氛围,推动全民参与。

通过举行整治动员会、誓师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标语等方式,加强宣传力度,为公庄河流域水环境整治营造良好的气氛,动员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和参与。办事处(居委会)要组织召开生产队长会议,传达镇委、镇政府整治工作要求,明确整治任务目标。加大基层宣传力度,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环境整治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鼓励企业自觉开展环境公益活动,不断增强企业环保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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