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河长制的组织工作,经镇委、镇政府同意,决定对我镇主要河流(水库)河长作适当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杨侨镇主要河流(水库)河长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中共杨侨镇委
杨侨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