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干净整洁宜居新农村,2023年12月5日至8日,园洲镇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惠府〔2023〕1号),对全镇无证经营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及不符合经营范围站点发放《责令搬迁通知》,责令该批站点七天之内改行换业或者关停、搬迁。
2023年12月14日,园洲镇经济和建设办会同综合执法办、应急管理办、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供电所等园洲镇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整治工作组成员单位到刘屋、下南等村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工作,对无证经营站点开展回头看,凡是未曾按照要求整改的站点,我镇将采取断电措施,责令其暂停生产经营,防止出现安全隐患、扩大社会危害。
据悉,受检查执法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普遍存在无证经营、严重安全隐患及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对人居环境及消防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周边群众意见颇大。
下来,我镇将层层发力,持续优化方式方法,坚决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措施,常态化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专项整治工作,绝不容忍姑息不符合经营管理规范的回收站点,切实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落实,干净整洁宜居新农村的建设扫除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