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干净整洁宜居环境,园洲镇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全镇无证经营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及不符合经营范围站点发放《责令搬迁通知》。
12月20日、21日,园洲镇经济和建设办联同综合执法办、应急管理办、园洲消防队、环保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园洲派出所、供电所等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到阵村村、沙头村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工作,对无牌无证经营站点进行“回头看”,对未按照相关要求整改的站点,工作人员采取断电措施,责令其暂停生产经营,防止出现安全隐患。
下来,我镇将层层发力,持续优化方式方法,坚决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措施,常态化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营造干净整洁宜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