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干净、整洁的镇容环境,进一步规范城镇管理秩序,助力“百千万工程”更上新台阶,3月17日,园洲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联合环卫部门在秀丽路、新风街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共出动70余人次,执法队队员全面开展地毯式排查,不留一处死角,集中整治沿街道路两侧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问题。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次进行劝导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屡教不改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此外,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面向沿街商户宣传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督促商户进店经营、规范经营。
执法队队员在秀丽路巡查发现,有两家商店经多次劝导,仍在门外摆放物品和清洗货物。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搭建或者封闭阳台必须符合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惠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临街和广场周边门店不得擅自超出门、窗、外墙摆放商品、桌椅、广告牌、灯箱和扬声器等物品。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拍照取证,下来开展立案处罚。
优化城镇市容市貌,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也是改善群众生活质量的内在要求。下一步,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对中心区主要街道固定摊贩超出门窗摆放物品的行为采用简易程序进行行政处罚,继续通过“以案说法”普法专栏向社会公示典型行政违法案件,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尊法守法,共同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攻坚行动中来,推动辖区环境、形象品质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