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办案,现场打印罚单,现场扫码缴纳罚款!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加大“六乱”整治力度,助推“百千万工程”在园洲走深走实,还给群众一个宽敞干净的出行环境,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出台了简易程序执法工作方案,针对镇中心区重点路段两侧商铺超出门窗摆放物品的行为,采取简易程序开展行政处罚。
2024年3月25日,镇综合行政执法办人员巡查发现,位于水电路的两家二手车行在人行道非停车区域随意停放车辆。在执法记录仪同步记录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当场启动简易处罚流程,将该商铺的违法行为进行案情登记并做出行政处罚,责令该店立即改正,并处以罚款。当事人现场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通过扫描文书上的二维码,便能缴纳罚款。
根据《惠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临街和广场周边门店不得擅自超出门、窗、外墙摆放商品、桌椅、广告牌、灯箱和扬声器等物品。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针对常见的屡教不改的超门窗范围摆放物品行为,个人处以200元,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镇执法办采取行政执法简易程序的手段,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快速有效地打击。
相较于以往的普通程序,简易程序行政处罚省去了中间一些繁琐的环节,执法人员当场处罚,当事人扫码缴纳罚款,大幅缩短了案件周期,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下来,镇执法办将进一步推行简易程序执法的工作模式,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沿街商铺占道经营行为,希望广大商户自觉遵守,不断巩固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效果,全面推进美丽圩镇建设,为园洲“百千万工程”加速推进贡献执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