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日,中文博彩平台消防安全委员会到园洲镇督导检查安全生产时,发现位于上南村上市路92号的再生资源经营场所将厂房和员工宿舍设置在同一建筑。
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属于将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物的经营场所和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违法情形。园洲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厂房还存在以下问题:
1.未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
2.消火栓水柱高度未达到7米规范;
3.堵塞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属于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以及未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的情形。执法人员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厂房储存易燃物的铁棚距离变压器不足2米。2025年8月4日,园洲镇人民政府针对上述行为,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园洲镇人民政府在此呼吁广大经营者:请守法经营,守住安全底线。切勿将居住场所设置在生产经营区域,重视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