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局(事务中心),市局惠城分局、仲恺分局:
现将《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 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关于印发〈广东省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指导标准〉的通知》(粤公路函〔2020〕352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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