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反食品浪费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为治理“舌尖上的浪费”建章立制。今后,点餐吃不完造成明显浪费的,商家将可以对消费者收取厨余垃圾处理费;商家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或将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