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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要职能职责

发布日期:2008-11-14 02:26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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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种植业、渔业技术推广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订全县农(渔)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广项目。

 (二)参与研究制定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发展计划, 组织整治农田、 鱼塘和改造低产田工作;参与“菜篮子”工程的生产和基地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扶持山区种植业项目立项、审批工作。

 (三)调查、总结、推广增产技术经验,组织本行业的新技术 、新良种 、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以及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鉴定推广工作;组织农业和水产技术的专业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农民技术员和科技示范户的培训教育工作。

 (四)负责种子、种苗、农(渔)药、渔用饲料等农业、渔业投入品及农(渔)产品的质量检测、检验工作;负责病虫害预测预报、植物检疫和土肥分析化验、农村能源等工作。

 (五)负责建立健全镇、场、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并进行业务指导,发展多层次的科技推广与经营服务实体,拓展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业务。做好社会化服务的组织与管理。

 (六)建立示范点,运用综合技术,树立高产优质增收样板,做好产、供、销、储、运、加等方面的技术服务。

 (七)参与推广农业标准化工作。

 (八)负责主管工作范围内的统计、信息、资料档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承办县政府和上级农业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办理县人大有关议案、建议、意见、批评和县政协有关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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