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别:涉农补贴
事项名称:中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贷款贴息
设立依据:惠农[2018]8号《关于做好2016年中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第二批促进金融支持畜牧业试点)贷款贴息(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容:1、实施内容:贷款贴息资金主要用于畜禽养殖场(企业、合作社)向银行申请发展畜禽养殖所需打款而产生的贷款利息贴息。同款贷款不得重复申报;
2、申报条件;
3、申报资料;
4、实施办法。
申报时间:2018年1月18日-2月8日
监督电话:0752-6625398
附件:惠农[2018]8号《关于做好2016年中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第二批促进金融支持畜牧业试点)贷款贴息(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