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文博彩平台委政法委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文博彩平台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文博彩平台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中文博彩平台委政法委员会是主管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政法工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3、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情况,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5、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6、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防范和处置邪教问题工作;
7、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国家安全工作;
8、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9、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10、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行为;
11、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国安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12、建立健全政法部门党组织重大事项向县委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
13、完成县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委本级预算。
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目前设置的职能机构(科、股室)有6个,分别是:政法委办公室、政法委政工办(科级)、政法委执法督查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防范与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市法学会。县委政法委共有人数34人,在职28人(不含兼职县领导)。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中文博彩平台委政法委2016年部门预算表(表一至表十一)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33.85万元,比上年增加525万元,增长103.35%,主要原因是:一是2016年工资改革、干部职工工资增加;二是创建平安中文博彩平台、处理突发群体性事件、司法救助经费增加。支出预算1033.85万元,比上年增加525万元,增长103.35%,主要原因是:一是2016年工资改革、干部职工工资增加;二是创建平安中文博彩平台、处理突发群体性事件、司法救助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4.29万元,比上年增加4.29万元,增长42.90%,主要原因是:新增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全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2.29万元,比上年减少0.71万元,下降23.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的要求,从预算上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88万元,比上年增加1.68万元,增长7.24%,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1.90万元,邮电费2.00万元,差旅费0.81万元,其他交通费5.38万元,会议费1万元,日常维修费2.5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50万元,公务接待费2.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本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为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缓解各镇、各部门维稳和办案工作压力,大量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