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必然要求。全县上下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发展,推动我县乡村全面振兴。现就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结合中文博彩平台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以“五大振兴”为主线,着力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全面打好脱贫攻坚战,努力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走在全省前列,让农业更强,让农民更富,让农村更美,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按照“3年取得重大进展、5年见到显著成效、10年实现根本改变”要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2050年实现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到2018年底,乡村振兴全面启动,各项规划和政策全面出台,基本建立乡村振兴配套政策体系;全县7个省定贫困村达到整治标准,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县村庄基本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
到2019年,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各项改革逐步形成经验;7个省定贫困村基本建成新农村示范村,省级新农村示范片重点村率先建成美丽宜居村,全县村庄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全县80%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现代化乡村产业体系初步建立;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全面建立,农村党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7个省定贫困村全面建成新农村示范村;“七星耀罗浮”省级新农村示范片辐射带动明显;全县6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所有自然村(依据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乡村振兴规划,纳入规划建设的自然村,下同)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 万元,现行标准下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
到2022年,乡村振兴见到显著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健全,现代化乡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初步形成;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用明显,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立;乡风文明持续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重大成果,垃圾污水处理、无害化卫生户厕等基础设施基本实现自然村全覆盖,全县8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到2025年,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纳入规划范围的全部行政村建成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到2027年,乡村振兴取得战略性成果,农村落后面貌实现根本改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村产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党的执政基础全面巩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力争超过 万元。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三)基本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乡村全面振兴,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坚持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搞统一模式、“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坚持多方投入、共建共享,激发各级各部门、企业、社会和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积极性。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富民兴村产业,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乡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全要素生产率,实现产业兴旺,促进乡村生活富裕。
1.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实施特色产业培育工程,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做强富民兴村产业。延长种养业产业链条,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做优大米、茶叶、酥醪菜、福田菜心等传统产业,做强荔枝、龙眼、葡萄、火龙果等特色水果,做精中药材康养类特色农产品,全力打造“罗浮山牌”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扶持发展现代种业、现代装备技术、生物技术等战略产业,做大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休闲农业、田园综合新产业新业态。2018年全县特色农产品种植面积稳定在 万亩以上,冬种面积稳定在 万亩以上。到2019年,推动 个以上镇村初步形成规模化、区域化、特色化“一村一品、一镇一业”连线连片的发展格局。到2020年,推动镇村达到拥有一个主导产业、培育一个产业品牌、建设一个规范化合作社、培养一批农民致富带头人、创立一套示范带动模式的“五个一”目标要求。
2.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根据《惠州县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指导意见》,制定出台中文博彩平台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指导意见。坚持科学规划、政府引导、县场主体、多方投入的模式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大集群和大品牌,打造品牌突出、业态合理、效益显著的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先行区和一二三产业相互渗透、具备惠州特色的交叉重组融合发展区。2018年启动创建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在园区内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到2020年,创建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3-4个,引领带动全县现代农业加速提质增效,形成“以园兴农、以园强县”的农业产业发展新格局。根据《惠州农业公园创建评审和考评认定标准体系》,积极创建农业公园。2018年-2022全县每年创建1-2个农业公园,形成示范引领效应,促进农业生产、乡村生活、农耕文化体验有机结合
3.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完善扶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意见,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扶持小农户适度扩大规模经营,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专业县场+合作社+农户”“供销社+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完善新型经营主体同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到2020年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小农户参与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的覆盖率达50%以上;到2022年,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稳定在 家以上,农民合作社发展到 家;到2027年,参与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的农户覆盖率达80%以上。
4.创建农业知名品牌。制定实施中文博彩平台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围绕特色优势产业产品,培育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扶强一批区域公用品牌、提升一批企业品牌、精炼一批产品品牌,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加强农业品牌商标注册、认证、监管、保护等环节的规范与管理,在媒体及大型农产品交易会、博览会上大力开展推介宣传,搭建品牌农产品营销推介平台,定期发布知名农业品牌榜,提升中文博彩平台农业品牌公信力。建立农产品和投入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健全“田头到餐桌”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确保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到2020年中文博彩平台品牌农产品数量达到 个以上。
5.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引领。实施农业科技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健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体系,到2027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75%以上。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加快推进农业全程机械化,发展设施农业,推进现代农业装备转型升级,到2020年水稻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2%以上。实施智慧农业林业水利工程。
6.构建新型乡村助农服务体系。制定出台助农服务综合体系的政策意见,鼓励供销、邮政及相关企业,整合农机、农技、供销、信用合作、产权交易、专业协会等服务资源,打造集生产、供销、信用合作于一体的县镇村三级助农服务中心(站点),开展测土配肥、农机服务、统防统治、农产品供销加工、冷链物流等服务,逐步拓展电子商务、金融保险、乡村旅游等业务。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示范带动作用,到2020年全县建设 个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和 个以上镇村助农服务中心,到2022年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和服务中心经营服务覆盖全县涉农村庄。
(二)全面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坚持绿色发展,打好乡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支撑点。
7.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深化“美丽乡村三大行动”,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重点推进“厕所革命”、垃圾污水处理,实行人畜分离、家畜集中圈养、雨污分流建设,推动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全覆盖,深化南粵河更美专项行动,推进乡村小流域、河塘清淤、粪污塘整治,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建立健全长效保洁管护机制。全县7个省定贫困村、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所在村庄率先建设美丽宜居村、创建特色精品村,支持各镇选择若干个面上村率先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示范村。开展“家和院净人美”为主题的“美丽家园”创建活动,实现净化、绿化、美化,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到2019年,全县村庄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任务,到2020年,全部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6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到2022年,80%以上村庄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支持有条件的村庄率先创建一批特色精品村。到2025年,全部村庄达到美丽宜居村以上标准。
8.连线连片推进乡村旅游。实施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连线连片创建工程,依托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选取重要交通干线、南粤古驿道、历史文化遗址遗产、红色旅游线路以及罗浮山周边和东江沿线,到2020年规划建设3条以上省级精品乡村旅游线路。实施乡村旅游与休闲观光农业提质升级行动,重点推动旅游扶贫重点村、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村、旅游特色小镇提档升级,完善旅游标识标牌、旅游厕所、停车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等乡村旅游“八小工程”。实施民宿提升行动,制定中文博彩平台民宿管理办法,引导民宿品牌化发展,到2020年培育3个以上民宿示范点。研究出台对民宿、农家乐等项目的消防、特种行业经营等领域便利县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制度。
9.系统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完善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形式多样、绩效导向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药化肥使用零增长行动、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探索分步实施农药废弃包装物统一回收和集中无害化处理。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防控和修复行动,全面整治耕地重金属污染。建立健全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统筹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探索推进林长制。落实农业功能区制度,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到2020年生态公益林每亩平均补偿标准提至40元,完成更新造林1.22万亩,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以上,全县森林覆盖率达 。
10.培育发展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历史文化、民族风情等资源禀赋优势,发展特色产业、休闲旅游、生态宜居、文化创意等新型特色村镇,推进渔港经济区和滨海特色小镇建设,提升宜业宜商宜居宜游环境,增强小城镇服务能力和吸纳农村人口转移就业定居能力。依法依规赋予乡镇更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构建功能完善、权责一致的管理体制。鼓励在城郊地带、“城中村”通过集体建设用地开展租赁住房试点、旧村旧房改造等,建设创业产业园、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孵化器等集聚区。到2020年培育特色小镇 个、森林小镇5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点) 个。
(三)培育乡村文明新风,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传承发展岭南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11.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制定中文博彩平台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深入弘扬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加强农村公益广告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景观建设、文化墙绘创作等,设立新时代文明传习中心(所、站),推动核心价值观融入乡村生产生活,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争做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和“最美家庭成员”活动,弘扬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传承优秀家规家训,涵养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的良好社会风尚,以好家风带动好民风好社风。加强农村科普工作,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进市、县、镇、村四级文明联创,推进农村“星级文明户”创建,到2018年年底,80%村镇全面达到文明村镇创建标准,到2020年,进一步完善中文博彩平台特色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常态管理机制,全县文明村镇覆盖率达到100%。
12.加强农村先进文化阵地建设。健全乡村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面建成覆盖镇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场所。推动优秀岭南农耕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合理适度利用,依托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历史文化名村、民族村寨、文物古迹、南粤古驿道、革命遗址、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等修复保护和活化利用。以红色村建设为重点,传承红色基因。制定公布乡村可开发文物建筑资源目录和旅游开发资源目录。鼓励镇村基层组织和群众自办节目、自创形式,传承民间戏曲、民俗活动、民间音乐、传统手工艺等乡土文化,办好民间“村晚”、民俗文化、传统体育活动。
13.开展移风易俗行动。以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和抵制封建迷信、打击吸毒赌博违法行为为重点,制定“负面清单”,深入开展整治行动。发挥新乡贤积极作用,支持以自然村为单位成立村民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发挥村规民约批评教育作用,到2019年,全县所有自然村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使之成为农民的行动指南。
(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推动乡村组织振兴。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14.健全乡村党组织体系。制定农村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活动。建立健全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农村组织体系。建立县镇党委书记抓农村基层党建责任清单,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稳妥有序推进在村民小组(自然村)、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置党组织。
15.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以配强配优农村党组织书记为重点,实施“农村党员人才回乡计划”。今年起从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派优秀党员干部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实行统筹选派、统筹管理、统筹使用,作为后备干部队伍的重要平台。全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摸底排查,逐村摸排、分析研判,坚决撤换调整政治上不坚定、经济上不廉洁、能力上不胜任、结构上不合理的村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按照思想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的标准,重点从本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在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返乡大学生中物色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跨地域或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党组织书记。实行“村推镇选县考察”的培养选拔制度,建立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建立农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轮训制度,轮训时间不少于5天。加强农村党组织书记管理监督,制定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办法、任职资格审查办法、备案管理办法和任期审计办法。建立健全村党组织书记激励机制,制定实施专项招录优秀村党党组织书记纳入乡镇(街道)事业编制、进入公务员队伍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的长效办法。探索建立选派临近退休(或已退休)中文博彩平台籍公职人员优秀党员回家乡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制度,制定出台相关激励机制,到2020年培养一批思想政治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优秀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
16.实施党员先锋引领工程。突出政治标准,加大从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提高执行党员发展计划的精准度,实施发展党员“村培镇管”制度,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组织农村党员亮身份、作表率,推行农村党员评星定级量化管理,拓宽党员发挥作用的路径。建立县抓远程教育,县镇抓集中轮训,支部抓“三会一课”的基层党员教育工作格局。镇(街道)要组织开展对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自然村带头人全员培训。完善党内民主激励关怀帮扶制度,探索设立“党内关爱资金”,对在乡村振兴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处置突发事件中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党员及时给予表扬奖励。
17.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培育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出台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指导目录、村(居)民议事决策工作指引。深化“四民主工作法”的制度,依托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基层协商格局。稳妥有序推进政经分开改革,探索城中村管理体制机制。推广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民主商议、一事一议”村民协商自治模式,大力推进“村民议事厅”建设。深化“法制副主任”的工作制度,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律进乡村”活动。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开设法德讲堂,引导农民增强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2018年底,完善“法制副主任”、“四民主工作法”实施办法,实现两项制度全覆盖,2020年实现全县民主法治村创建全覆盖,制定出台新时代村规民约指引,将法制副主任、四民主工作法和乡村道德规范纳入村规民约,基本形成“三治”融合发展的乡村治理体系。
18.激发基层和农民主体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领导核心作用,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在党组织领导下发挥自然村村民理事会、新乡贤及其他社会力量的积极推动作用,激发农民内生动力。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19.建设平安乡村。建立健全农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打好防范化解乡村社会稳定风险攻坚战。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镇(街)延伸,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推动综治工作、综合执法、治安防控、县场监管、环境治理向村级延伸。加强乡村出入口、主要道路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构筑乡村公共安全视频防控圈。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扩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范围。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攻坚仗,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深化“无邪教创建”,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渗透和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
(五)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建立全县乡村振兴人才培训基地,培育壮大乡村本土人才,积极引导各类人才“上山下乡”,向乡村流动聚集,着力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
20.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建立健全培养培训、认定管理、生产经营、社会保障、退休养老“五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制度体系,培育各类农业职业经理人、合作社管理人员、家庭农场主、经纪人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实现50岁以下从业人员全员培训。支持惠州各类院校综合利用教育培训资源,开设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课程。修订完善惠州县农村实用人才评定办法,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以及税收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政策。将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推广‘政府+银行+保险”融资模式返乡下乡创业企业。到2018年底,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培育 名以上新型职业农民。到2020年,每年新增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 人到二三产业就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现全覆盖,职业化程度明显提高。
21.培育乡村专业人才。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推行定向选育模式,落实县级以下基层用人主体自主权。根据全县探索在惠州学院、县技师学院、惠州工程技术学校和县广播电视大学等院校开设乡村人才培养的相关专业和课程的安排,针对性培养充实农村教师、全科医生、乡村医生、农技推广员、养老护理员、乡村工匠、非遗传承人等专业人才队伍。制定乡村专业服务人员职业上升通道保障政策,县镇招录相关专业事业编制人员,按照招录人员10%比例定向招录镇村基层专业服务人员。县(区)事业单位按30%比例统筹安排当年以考察方式直接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到村委会工作两年。建立健全乡村专业人才培训和职称评定机制。实施省乡村工匠培训和职称评定办法,鼓励支持本地工匠依规承建乡村小微工程。实施“客家菜师傅”工程,支持有意愿的农民群众通过专业培训后回乡开办农家乐或外出就业创业。推进“希望乡村教师计划”,帮助乡村青少年接受优质教育。支持大学毕业生服务乡村,扩大“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招募规模,探索“带编招募”模式,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参照师范生“上岗退费”政策,对扎根农村就业创业或服务农村时间达到3年的大学以上的毕业生,经核准可退补大学学杂费。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农业职业经理人,为乡村振兴源源不断地注入新鲜动力。到2020年,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乡村人才培育机制,推动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企业挂职、兼职,农业职业经理人到镇、村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带动农户致富。
22.推进科技人才下乡。落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合作社、家庭农场及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深入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计划、农村科技特派员计划和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项目。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资金、信息入股等形式,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试行“农业服务官”制度,按照“一村一官”或“一镇一官”的原则,由县、县(区)、镇(街)班子成员和县、县(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农业服务官,为镇、村农业产业发展提供精准服务。2018年,选取2个镇、村试行“农业服务官”制度。2020年,总结推广经验,促进农村产业发展提质增速。
23.促进乡贤返乡。实施城县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团队下乡行动,完善县帮扶镇、县帮扶村的结对帮扶机制。引导教师、医生、农业科研人员、文艺工作者、乡村规划设计建设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作为职称评定、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专业人才等新乡贤,在镇村党组织领导下,通过参与乡村治理、引资引智、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行医办学、捐资捐物等方式服务乡村,鼓励有条件的国家公职人员退休后返乡定居服务乡村。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最美乡贤评选活动,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
(六)全面补齐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升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水平。深化美丽乡村“三大行动”,以实现基础设施全覆盖为抓手,以进自然村入农户到农田为路径,着力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改善乡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
24.推进农村重大基础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制定中文博彩平台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农村公路管护养护意见,完善农村公路“县道县管、乡村道乡镇管”分级管理体制机制,到2018年底,具备通行条件的建制村农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到100%,到2020年完成全县通20户以上村民聚居地村道路面硬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管、养的机制,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率不低于75%。加大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力度,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到2025年全县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100%以上。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到2020年自然村按实际需求配套建设1个标准化公厕,全县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按照每个自然村不少于1个以上垃圾收集点、1个以上保洁员标准配备,并积极探索农村垃圾处理新模式。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探索推广处理新技术,2018年完成新建 座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新建设施管网覆盖率达到 以上,建立运维管理体系。2019年查漏补缺完善已建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并完成配套管网建设。2020年建成全县治污设施运维管理平台。2022年实现 以上行政村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管网配建率不低于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率达到100%。2025年实现全县村庄污水处理全覆盖。
25.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设施条件。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到2022年实现全县农村电网能力充足、安全优质。实施信息基础设施三年行动计划,到2022年实现自然村现代通信网络普遍覆盖。加大信息化推广应用,鼓励互联网金融、网络远程教育、网络创业等“互联网+”向自然村延伸。制定农村物流建设发展规划,到2022年以中心镇为单位基本建成物流配送中心、专业批发县场、冷链仓储物流等设施,实现镇村物流节点全覆盖。实施乡村减灾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消防、地质灾害、森林防火、三防灾害、重大动植物疫病和流行疾病等应急管理能力。制定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明确政府、建设单位、村集体和群众责任,完善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
26.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参照国家高标准农田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做法,整合省级及以下相关资金,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护原则,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0年建成37万亩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占基本农田比例达到80%以上。
27.加大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农村水利治理规划。大力推进灌区、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完善农田灌排工程体系,到2027年改善灌溉面积 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 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万亩。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和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到2022年完成整治任务 公里。创新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机制,明晰水利工程产权,分类分级落实县、镇、村建设管护责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
(七)补齐乡村公共服务短板,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针对乡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突出短板,精准发力,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到2027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28.优先发展农村教育。建立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出台实施《中文博彩平台发展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扩大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鼓励和扶持村集体举办公办幼儿园,避免村集体幼儿园出售、出租和转变公办幼儿园办园类型。大力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底部攻坚,保障小规模学校的信息化、音体美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图书配备,设置必要的功能教室。按标准化要求新建、改扩建一批农村寄宿制学校,配齐各项生活及卫生设施设备。开展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活动,保持帮扶农村学校全覆盖,推动城镇优质学校辐射农村学校常态化。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初中毕业生升入优质高中的比例,引导生源均衡配置。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支教等途径和方式,推动城乡教师交流,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到2018年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保持在97%以上。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到2020年全县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规范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实现村级幼儿园全覆盖。到2022年,城乡师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有序流动,均衡配置,城乡教育质量基本持平。
29.提升乡村法律、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设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国家机关深入农村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贫困村贫困家庭法律援助力度,开展法治扶贫,向贫困家庭发放“法律援助家庭绿卡”,有效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特点和专业优势,完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全力打造乡村半小时公共法律援助服务圈。建立 个示范性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 个示范性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推进健康村镇建设,实施剩余的 个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村建有规范化村卫生站。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到2020年全面实现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扩大乡镇政府服务管理权限,打造行政村‘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村内公共服务中心(站)。建立完善村级事务代办员制度,让村民办事少跑动甚至零跑动。制定实施水库移民优先保障措施,将水库移民纳入当地乡村振兴规划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
30.提升城乡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制定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推进就业信息网络覆盖全部行政村,促进农民工多渠道转移就业,打造高水平的乡村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企业招用本地农村劳动力,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组织岗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用人单位招用
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对招用本地劳动力成绩突出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集体收益分配等权益。加快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县民化,享受县民待遇,依法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子女义务教育问题。
31.实施城乡社会关爱工程。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农村社会救助兜底工作。构建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农村养老院,到2022年全县有实际需要的行政村全部建成养老院和养老设施。开展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行动,建立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基础信息台帐,提供专业化服务,到2022年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和《乡村学校少年宫使用管理办法》,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依托农村中小学校现有场地、教室和设施,依靠教师和志愿者进行管理,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组织开展普及性课外活动的公益性活动场所。落实《志愿服务条例》,深入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依托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设置志愿服务站点,壮大骨干志愿者和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志愿服务提质行动。
(八)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推动高质量高水平稳定脱贫。推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机融合,制定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3年行动方案,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稳定脱贫,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 元,贫困发生率低于 %。
32.全面开展“回头看”工作。建立健全新时期精准扶贫信息系统,提高扶贫开发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全面进行“回头看”,不符合条件的该清退的清退,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纳入帮扶范围,不落一户,不漏一人。脱贫攻坚期间内,原定县直的帮扶单位和个人保持帮扶关系不变,帮扶责任人不变,驻村工作队不撤、工作力度不减,其他分散户由县、镇、村压实责任,实现户户有人扶。到2020年实现镇村有特色扶贫产业、贫困户有产业带动、贫困人口有民生保障,7个省定贫困村全部出列。
33.深入实施增收脱贫工程。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确保每个贫困村至少拥有1个资产收益项目分红。推进产业扶贫,多措并举扶持贫困户至少发展1项特色种养业或从事农产品加工、服务业。促进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实行转移就业。自2019年起,新增相对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另行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并给予资金保障。
34.实施兜底保障工程。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危房改造扶贫、社会救助扶贫等。重点推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退出低保五保由民政和扶贫部门统一确认的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动态管理;到2018年底,要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
35.扎实推进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由县扶贫办牵头抓总和“第一书记”具体负责工作机制,要把示范村创建工作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起来,用好用足省奖补政策和资金,确保2020前高质量完成省定贫困村创建示范村和脱贫攻坚任务。
36.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对脱贫攻坚各领域各环节监督,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帮扶工作班子、乡镇帮扶工作组、驻村工作队、村居干部责任。加强督查巡查、扶贫审计,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扶贫资金管理,落实扶贫资金使用公告公示制度,对挪用和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严惩不贷。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行为。严格控制各地开展增加一线扶贫干部负担的各类检查考评,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三、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一)强化规划先行。牢固树立城乡融合、一体设计、多规合一理念,抓紧编制中文博彩平台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确保乡村振兴事事有规可循、层层有人负责,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统揽全县乡村振兴发展。有关职能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县的要求制定三年专项行动方案;各镇(街道)要制定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对应的乡村振兴规划,及时更新完善镇村规划体系、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到2018年底,实现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全覆盖,到2020年基本完成村庄规划和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农房风貌管控纳入村庄规划范围,实现所有自然村环境整治、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纳入规划管理全覆盖。统筹城镇与乡村融合发展,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为基础,推进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有机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加强乡村振兴规划执行监管,把规划执行纳入工作考核。建立健全镇村基层乡村规划建设管理队伍,鼓励乡村探索开展代建,提升乡村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水平。
(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有效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发展路径,探索通过股份合作制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到2020年逐步探索“三权分置”使用权证抵押贷款业务,建立中文博彩平台农村宅基地基准地价体系,为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业务提供充分依据。探索宅基地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通过创新宅基地退出形式和闲置宅基地统筹利用方式,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拟定退出补偿标准。鼓励探索以整村异地搬迁、农民公寓、住房联建等方式解决农户居住问题。出台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意见,建立乡村报建协管员制度,严格实行农村住房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制定整治农村历史违法用地和违建分类处理指引,到2022年基本化解农村“两违”历史遗留问题。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且符合村庄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和用地标准前提下,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改造建设民宿、创客空间、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场所。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到2021年基本实现所有行政村全覆盖。
(三)完善乡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全面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到2027年完成全县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的拆旧复垦。根据省的统一部署,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农业新产业新业态、产业融合发展、农民住房发展。县镇两级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用地指标,保障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按实际需要提高农业设施用地指标比例,优先保障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和镇村助农服务中心建设用地安排,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和助农服务体系建设。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用于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产地批发县场等项目建设或小微创业园、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农村二三产业的,予以一定用地指标奖励。实行建设项目和年度评估相结合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批制度。在确保县域范围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前提下,通过土地利用规划调整,釆用分散划块、点状分布的形式供地,有效利用农村零散存量建设用地。支持供销部门盘活存量土地建设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加大涉农建设用地支撑力度,各地在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可根据现代农业和农村产业整合发展需要,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规模,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支持各地通过土地流转推进规模经营;因地制宜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归并地块,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发展现代农业。种植大棚和水产养殖大棚,按耕地和养殖水面管理。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宽度小于8米的农村道路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优化乡村旅游用地政策,乡村旅游项目中未改变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用途及功能、未固化地面、未破坏耕作层的生态景观和栈道用地,按实际地类管理。与乡村旅游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等旅游用地,包括游客服务中心、游客广场、游客休息点、医疗点、固化停车场和宽度超过8米农村道路,以及服务于旅游项目的会议、餐饮、住宿等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均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支持探索完善农用地价格基础,县人民政府可结合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探索制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为农户土地入股或流转提供参考依据。坚决防止变相改变农用地性质和违法侵占农村土地行为。
(四)完善财政投入持续增长机制。落实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要求,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加快建立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行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支持农村改革试验区。在确保完成中央与省的约束性任务前提下,统筹整合使用省级及以下各类乡村振兴财政投入资金。按中央部署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建立河长制、湖长制长效稳定投入机制,实现河湖长效管护,探索对落实制度优秀地区实行土地指标奖补。加快推进水田垦造工作,完善水田指标交易机制,水田指标交易收入全部上缴同级财政。用好拆旧复垦以及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等政策,将所得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和支持乡村振兴。加强用于乡村振兴的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精简优化审批流程,规范举债融资行为。
(五)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机制。强化金融服务方式创新,严格管控风险,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出台落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推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参与普惠金融建设,支持基层信用合作社与供销社、专业合作社深度合作拓展助农服务,支持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鼓励发展农业互助保险。大力发展农村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安排专项支小、支农再贷款额度。扩大政策性担保机构合作面和业务覆盖面。深入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普惠金融“村村通”建设,不断完善县级综合征信中心、信用村、乡村金融(保险)服务站和互助取款服务点等平台建设,对“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按一定比例补贴保险费用,支持镇(街道)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到2020年农业保险基本实现主要农产品生产品种应保尽保。
(六)激发社会资金投入。发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到2020年所有村的乡村振兴帮扶实现全覆盖,并鼓励企业整县整镇帮扶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对企业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或社会事业项目包括学校、道路、桥梁、村庄小公园等永久性建筑,允许以企业或企业家个人冠名或建碑、入村志。对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的农村公益性工程和项目,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建设、管护和运营。制定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意见,列明负面清单,保护好投资方及农民利益。
四、坚持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强化乡村振兴组织保障
(一)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体现到各个方面。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成立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县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统筹领导全县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各镇(街道)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县镇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切实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做好党委农村工作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工作,强化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查检查等职能。各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制定政策措施,形成合力。
(二)提升领导干部做好“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根据省县的部署,组织实施县镇领导干部大培训计划。优先选拔在乡村振兴中实绩突出的镇党委书记进入县领导班子。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公务员专项招录,按照当年服务基层项目考核期满人员的10%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人员,县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拿出10%的岗位招聘符合条件的基层服务人员。建立行政村干部补贴正常增长机制。
(三)营造乡村振兴良好氛围。釆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深入宣传党的乡村振兴方针政策和各地丰富实践,讲好乡村振兴中文博彩平台故事,振奋基层干部群众精神。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广泛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乡村振兴,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各类组织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凝聚社会各界强大合力,共同推动乡村振兴在中文博彩平台大地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四)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健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和政府每年向上一级党委和政府报告推进乡村振兴进展情况。各级政府每年向同级人大报告、向同级政协通报乡村振兴进展情况。县直各有关部门每年向县委报告乡村振兴进展情况。建立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持续开展全过程、常态化督查,对工作滞后的约谈党政一把手,严重掉队的给予通报批评,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加强乡村振兴财政资金使用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严禁挤占挪用。加强乡村统计工作和数据开发应用,定期公布乡村振兴重大进展情况。
附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类别 | 序号 | 名称 | 责任单位 |
重大 规划 (5项) | 1 | 全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 县发改局 |
2 | 实施中文博彩平台质量兴农战略规划 | 县农林局,县科工信局 | |
3 | 农村水利治理规划 | 县水务局 | |
4 | 农村物流现代化建设规划 | 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林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县邮政局 | |
5 | 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村庄规划和村土地利用规划 | 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 | |
重点 任务 (46项)
| 1 | 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 县农林局、县农技推广中心、县水果办 |
2 | 建设现代农业园区 | 县农林局,县科工信局 | |
3 | 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 县农林局,县供销社 | |
4 | 创建农业知名品牌 | 县农林局,县市场监管局 | |
5 | 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引领 | 县农林局、县水务局、县科工信局 | |
6 | 构建新型乡村助农服务体系 | 县农林局、县供销社 | |
7 |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 县委农办,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环卫局、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农林局、县质监局、县爱卫办、县妇联 | |
“三线”整治(电力、电视、通信) | 县供电局、县文体旅游局、县科工信局分别负责 | ||
8 | 连线连片推进乡村旅游 | 县文体旅游局,县委农办、县住建局、县农林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 | |
9 | 系统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 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 | |
10 | 培育发展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 |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林局、县文体旅游局 | |
11 | 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 |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局 | |
12 | 加强农村先进文化阵地建设 | 县委宣传部,县文体旅游局、妇联 | |
13 | 开展移风易俗行动 | 县公安局、县监察委、县民族宗教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文体旅游局、县文明局,县科协 | |
14 | 健全乡村党组织体系 | 县委组织部 | |
15 | 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 | 县委组织部 | |
16 | 实施南粤党员先锋工程 | 县委组织部 | |
17 |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 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农办、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文明局 | |
18 | 激发基层和农民主体作用 | 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 | |
19 | 建设平安乡村 | 县委政法委,县编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族宗教局 | |
20 | 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 县农林局,县人社局,团县委 | |
21 | 实施乡村专业人才培育工程 | 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农林局、县文体旅游局、县卫计局 | |
22 | 推进科技人才下乡 | 县科工信局,县农林局、县人社局、县农技推广中心 | |
23 | 促进乡贤返乡 | 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农办、县教育局、县科工信局、县民族宗教局、县住建局、县农林局、县文体旅游局、县卫计局、县侨办 | |
24 | 推进农村重大基础设施全覆盖 | 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爱卫办、县环卫局分别负责 | |
25 | 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设施条件 | 县供电局、县科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应急办、县农林局、县卫计局、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分别负责 | |
26 |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 县农林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 | |
27 | 加大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 县水务局 | |
28 | 优先发展农村教育 | 县教育局,有关部门参与 | |
29 | 提升乡村法律、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 县司法局、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水务局分别负责 | |
30 | 提升城乡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 县人社局,县公安局 | |
31 | 实施城乡社会关爱工程 | 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 | |
32 | 全面开展“回头看”工作 | 县扶贫办,有关部门参与 | |
33 | 深入实施增收脱贫工程 | 县扶贫办,有关部门参与 | |
34 | 实施兜底保障工程 | 县扶贫办,有关部门参与 | |
35 | 扎实推进46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 | 县扶贫办,有关部门参与 | |
36 | 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 县监察委,县扶贫办 | |
37 | 强化规划先行 |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分别负责 | |
38 |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 县国土局,县农林局 | |
39 | 完善乡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 | 县国土局 | |
40 | 完善财政投入持续增长机制 | 县财政局,有关专项资金业务主管部门 | |
41 |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机制 | 县金融局,县财政局、县农林局、县供销社、中国人民银行中文博彩平台支行等 | |
42 | 激发社会资金投入 | 县发改局,县委农办、县财政局、县农林局、县商务局、县国资委、县金融局、县工商联 | |
43 | 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 | 县编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 | |
44 | 提升领导干部做好“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 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 | |
45 | 营造乡村振兴良好氛围 | 县委宣传部 | |
46 | 强化督查考核 | 县委督办、县政府督办,县委农办 | |
制定 政策 文件 (26项) | 1 | 出台《惠州县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指导意见》和《惠州农业公园创建评审和考评认定标准体系》 | 县农林局 |
2 | 制定出台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 | 县农林局,县供销社 | |
3 | 出台促进助农服务综合体系的政策 | 县农林局,县供销社、县邮政局 | |
4 | 制定惠州县民宿管理办法 | 县文体旅游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 | |
5 | 出台对民宿、农家乐等项目的消防、特种行业经营等领域便利县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办法 | 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体旅游局 | |
6 | 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 | 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分别负责 | |
7 | 制定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 |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局 | |
8 | 制定公布乡村可开发文物建筑资源目录和旅游开发资源目录 | 县文体旅游局负责 | |
9 | 制定农村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 | 县委组织部 | |
10 | 健全完善“法制副主任”和“四民主工作法”实施办法 | 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分别负责 | |
11 | 制定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办法、任职资格审查办法、备案管理办法和任期审计办法 | 县委组织部 | |
12 | 制定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街道)干部队伍的实施办法 | 县委组织部 | |
13 | 制定实施专项招录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纳入乡镇(街道)事业编制、进入公务员队伍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的长效办法 |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 |
14 | 出台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指导目录、村(居)民议事决策工作指引、村规民约指引 | 县委农办,县文明办、县民政局 | |
15 | 制定乡村工匠培训和职称评定办法 | 县人社局,县住建局 | |
16 | 制定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方案农村农村公路管护养护意见 | 县交通局 | |
17 | 制定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指导意见 | 县发改局 | |
18 | 制定优先保障水库移民振兴发展的意见 | 县移民办,有关部门参与 | |
19 | 制定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 县人社局 | |
20 | 制定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 | 县扶贫办 | |
21 | 制定引导农民互换并地的激励政策 | 县农林局、县国土资源局 | |
22 | 制定出台惠州县乡村住房简便报建制度 | 县住建局 | |
23 | 制定出台“一户一宅”管理制度 | 县国土资源局 | |
24 | 制定整治农村历史违法用地和违建分类处理指引 | 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 | |
25 | 出台落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 县金融局,县财政局、县农林局、县供销社、中国人民银行中文博彩平台支行等 | |
26 | 制定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 | 县发改局,县委农办,县财政局、县农林局、县商务局、县国资委、县金融局、县工商联 |
注:各有关单位排列第一为牵头单位,其它为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于2018年年底前分别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行动方案或政策文件。各项政策文件于2018年9月1日前制定出台。各项重大规划于2018年9月1日前制定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