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高我县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补助资金使用效率,经第十六届县政府46次常务研究决定,一是将原计划投资县农业科技示范场扶贫统筹项目的投资总额从 5020 万元减少至 3160 万元,将原计划安排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信用贷款财政贴息的 600 万元予以全部调减,两项调减资金共 2460 万元(最终以县财政局审核为准)。二是将上述调减下来的 2460 万元资金通过参股的方式进行投资运营,其中 1000 万元入股县供水发展总公司,1460 万元增资入股县属国有企业——罗浮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得收益全部用于全县建档立卡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的年度分红。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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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