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12月底,按照出清标准统计,已处置完成99户,简易注销56户,脱困出清4户,司法出清39户(其中,破产清算1户),进度比例完成100%。情况如下:
一、以简易注销方式完成56户企业的出清任务。根据《出清工作方案》,经联席会议研究同意,选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共56户企业进行核算清理,出具清产核资、法律意见等报告,并通过通知、公告债权申报等程序,对无相关争议的“僵尸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简易注销工作。完成简易出清企业共56户。
二、以司法出清方式完成39户企业的出清任务。2020年我县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与市国资委、市中院沟通,得到市国资委的大力支持,在借鉴学习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多次召开县直各相关部门、县资产经营公司等相关单位参加的各种形式研讨会、座谈会,探讨“僵尸企业”司法出清形式和路径。经联席会同意,我县向市中院移交了39户“僵尸企业”进行司法出清。
三、以脱困出清方式完成4户企业的出清任务。针对特困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县组织人员逐户深入企业进行现场督导,依据企业实际情况,提出脱困方案,实行“一企一策”,采取开源节流、费用控制、资产运营等措施,并严格落实执行。4户企业均扭亏为盈,完成脱困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