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根据上级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平稳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县切实履行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并财政予以经费保障,确保退休人员关系有序转移,平稳过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工作全面完成,移交人数为5111人,汲及退休中共党员1193人,完成率100%。2021年1月起新增的退休人员不再签订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协议,按照整体移交的做法,根据常态化移交流程,由国有企业会同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指定部门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实行常态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