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蓝伟新;电话:0752-6628619)
拟订就业规划,组织实施就业和跨区流动,健全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信息管理;管理专项资金使用;落实就业援助。组织、实施、指导人力资源引进和配置;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户头和中介机构。负责人力资源户头管理。负责贯彻落实农民工政策并拟订规划,维护农民工权益,解决重难点问题;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贯彻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规划、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执行职业分类、技能标准;监督管理技校、培训机构、鉴定机构;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负责高技能人才规划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