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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文博彩平台民政局关于开展追缴违规领取社会救助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18 03:18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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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惠州人民政府6月26日召开的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惠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有关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做好《惠州市审计局关于部分县(区)民政局违规发放低保金或五保金的审计移送处理书》(惠市审移〔2018〕21号)中涉及我低保金或五保金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制定《中文博彩平台民政局关于开展追缴违规领取社会救助金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文博彩平台民政局

2018年7月12


中文博彩平台民政局关于开展追缴违规领取社会救助金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审计厅统一部署,惠州市审计局在惠州市

2016年至2017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收支结余情况的审计中发现,我县部分低保对象在领取低保金同时又领取养老金,存在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根据惠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有关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县民政局决定对违规领取低保金的家庭或个人开展追缴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追缴工作依据的法律法规

追缴违规领取社会救助金的法律依据主要有《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649 号)、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粤府令第52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47 号)、《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1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追缴工作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做到公开、公平、

公正,对追缴工作全程公开,随时接受社会各检查和质询,

做到经得起检验,让社会认可,让群众服气。

(二)追缴与救助同步开展原则。针对违规领取了社会救助金,但家庭确实生活困难,符合低收入家庭条件,还需要救助的特殊家庭,追缴工作与救助工作可同步开展

保政策的公平性,又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不受,体现人文关怀,避免冲击心理底线事件发生。

(三)分批分步进行原则。针对不同家庭不同情况,分

批分步开展追缴工作。不能一次返还违规领取社会救助金的家庭或个人,经村(居)、镇(街道)、民政部门三级共同审核确认后,可分期缴还违规领取的社会救助金。

(四)三级联审协同开展工作原则。此项工作涉及基层

村(居)、镇(街道)、民政部门三级救助受理审核审批

单位,需要三级单位分工负责,共同协作,密切配合,有效

开展工作。

三、成立工作组

成立追缴工作小组,朱永昌同志任组长,成员为许建勇、林翠银、卢淑玲、邱伟东

四、工作安排

(一)核实确认阶段(2018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3日)对经审计部门信息比对违规人员,由各镇(街道)组织村(居)通知本人进行确认,如本人有异议的,要求本人及时到相关部门核实信息并更正,并同时将更正后的信息提供佐证材料报到镇(街道),由各镇(街道)组织对信息更正后的社会救助对象进行入户调查,进一步核实家庭生活状况,如符合救助条件,按有关规定继续保障其家庭生活;不符合救助条件的,立即停发待遇。

(二)追缴资金阶段(2018年7月14日至2018年7月29日)

1.主动返还违规领取救助金家庭。对接到追缴通知后,及时返还违规领取救助金的家庭,如其家庭生活状况发生变化或遇突发性变故,按相关救助政策,符合规定的可以按政策申请救助。

2.分期返还违规领取救助金家庭。接到追缴通知后,同意返还,但由于目前家庭相对困难,一时无法全部返还的家庭。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先行返还一部分,余下部分经本人申请后分期分批返还。同时在其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对其家庭生活状况及分期返还违规领救助金的原因进行公示。其家庭生活发生变化,遇到困难需要救助的,可按政策规定申请救助。

3.无能力返还违规领取救助金家庭。接到追缴通知后,同意返还,但家庭因其他原因重新陷入贫困,没有能力返还违规领取救助金的家庭。经村(居)委和镇府(街道办)审核确认其确实没有能力返还违规领取救助金后,由民政部门和镇(街道)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对其入户调查,形成统一意见后报民政局集体讨论决定,并将讨论结果报审计局、市民政局备案。同时在其居住地所在村(居)委,对其家庭生活状况及无法返还违规领取救助金的原因进行公示。

4.拒不返还违规领取救助金的家庭。接到追缴通知后,拒不返还,不提供明确理由和原因,态度蛮横无理取闹的家庭,经村(居)和镇(街道)初步确认拒不返还家庭数量及基本情况,统一汇总后,先进行公示,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按相关政策规定将该部分人员信息向银行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通报,列入我诚信征集系统,并在其居住地所在村(居)进行公示,民政部门不再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社会救助。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此项工作涉及面广,各级都要明

确责任,强化责任意识,不推、不等、不靠。坚持首问负责

制,做好第一次接待和解答、解释工作。对家庭有特殊情况

的,村(居)要及时报到镇(街道),及时沟通,做到上下

一致,统一口径。

(二)做好政策宣传和好思想工作。要加大对政策宣传

力度,一方面针对此次追缴涉及的家庭开展政策宣传,另一

方面针对所有社会救助对象和社区居民开展社会救助政策

宣传。通过此次追缴工作,在群众中要树立违规领取社会救助金是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识,逐渐建立诚信受助的良好社会风气。同时,要对此次追缴工作涉及的家庭做好思想工作,明确工作的严肃性和政策的包容性,对确有困难的家庭,经核实后可按规定予救助。

(三)做好相关材料备案存档工作。各相关镇(街道)要指定专人负责追缴违规资金工作,建立追缴违规资金档案,做好统计、帐目和资料的存档工作,做到底数清、帐目明。

(四)做好后续救助工作。对因返还违规资金导致患重

病、重残家庭,各单位要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如符合临时救

助(救急难)条件的,给予便捷快速的办理。对于急、难、

险、特等特殊情况,及时与民政沟通,以免工作出现

偏差,造成不稳定因素。

今后,民政局将追缴违规资金做为常态性工作。各镇、街道要以此次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低保五保等社会救助工作,大力宣传救助政策,即保障困难家庭利益,又确保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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