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明确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投资主管部门和其他各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手续。为严格贯彻落实《意见》及《政府投资条例》有关要求,现就使用在线平台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手续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从2020年8月1日起,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我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合并办理招标核准)等审批事项,全部通过在线平台办理;目前已办理相关手续的项目,可按原流程继续办理。
二、请项目单位在首次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相关事项前通过在线平台填报项目信息,获取项目代码,并通过在线平台,申请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手续。
三、在平台网上申报的具体操作办法,可从在线平台“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或直接从平台“操作引导”“常见问题”等栏目查看。有关技术问题可点击平台右下角“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