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博彩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开 >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 质量信息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16年第3期)

发布日期:2016-11-03 16:00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访问量:-
【字体: 收藏 打印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了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标示为新娇丽 回春素10天强力美白祛斑日霜21批次产品存在非法添加禁用物质问题(详见附件),属于非法产品。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地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上述企业立案调查,彻底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来向,并将相关信息通报产品来向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企业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查处结果,于20161115日前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处。
各地经营上述非法产品的商业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就地下架封存,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地下架封存情况,由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于20161115日前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处。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索取并保留相关单据。如发现被通报的非法产品仍在销售的,请及时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31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1017            

附件:广东省化妆品监督抽验不合格产品名单(2016年第3期).xls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相关信息
【TOP】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