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孙权军、孙权明
经济适用住房配售资格的公告
在县经济适用住房第一轮配售工作中,通过建设银行按揭诚信系统,查实,孙权军(身份证:44252619 ××××××1119 )、孙权明(身份证:442526 ×××××××0212)名下已有房产,违反了市、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管理办法,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决定取消孙权军(D栋1704 单元)、孙权明(D栋1707 单元)的经济适用住房配售资格,注销孙权军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合同编号12121125 )和孙权明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合同编号12121128 ),现予以公告。
中文博彩平台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