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法规股根据工作安排,开展了我局执法文书专项检查工作,检查的主要内容为2020年以来各中队管理使用执法文书是否规范合法。
一、基本情况
5月24日至5月28日,局法规股工作人员对各执法部门领用的执法文书进行数量清点,对2020年印刷的未使用文书进行回收销毁,对2020年以来的文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1、对当事人不明确的违法主体,在发放执法文书时未能按照规范用“(具体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相关权利人”进行表述。
2、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未作准确表述。如只表述在某村发现违法建设,但违法建设的层高、占地面积等未作表述,这给下来执法人员进一步执法带来困难,监督单位无法核实该违法建设。
3、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未按照违反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表述。
三、检查过程中发现文书制作方面需要贴近执法实践的事项
1、《责令改正通知书》中,改正内容和要求栏应当增加空白行,便于执法人员根据实际提出更多的整改要求。
2、选项版的《责令改正通知书》中,未设计执法行为发生地填写项,对执法人员回访复查带来不便。
四、取得成效
通过本次执法文书专项检查工作,法规股梳理了各类不规范的问题,以查促改,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文书的制作水平,规范日常行政检查,同时收集了执法人员的反馈意见,完善文书内容,让执法文书更贴近执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