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明城市复检的关键时刻,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创文”精神,依照《惠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在8月30日上午依法开展对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清单进行清理整治。
本次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整个过程都在有序地进行,分别对商业东街、桃园路、中园五路、桃园路、北门路、北环路的与城市文明形象不符的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拆除。
面对时间紧迫、任务艰巨,我局监察队执法人员都全力以赴、齐心协力地完成整治工作,力求做好创文复检的准备工作。行动中,我局派监察队联系各户外广告权属人进行初步调查统计,宣传各项政策,下发《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为依法拆除、文明拆除做好充分准备工作,面对劝阻不听的权属人以宣传教育为主,严格执法为辅,增强权属人的规范意识,坚持杜绝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行为。
由于前期准备工作扎实,宣传到位,组织保障有力,这次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