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临近节前为进一步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9月6日上午,根据摸排线索和群众举报,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福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开展城镇燃气打击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违规行动。联合执法检查组根据摸排线索在福田镇福田村大井小组查处一处非法存储、经营液化石油气瓶“黑气”隐藏窝点,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福田镇福田村大井小组某处3层居民住宅楼一楼和临屋过道存共放有22个液化石油气钢瓶,该楼房未配备灭火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防火间距、地面设置未达规范要求,不具备储存瓶装燃气的条件,楼房附近村民房屋密集,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若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涉事当事人涉嫌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以上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和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检查组依法扣押20瓶15kg钢瓶其中(带气钢瓶10个、空瓶10个),2瓶50KG钢瓶(1个带气钢瓶、一个空瓶)共22瓶,并就近转移至有资质的企业中文博彩平台粤东石化煤气库进行安全存放,消除安全隐患。以上涉嫌违法行为交由福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作进一步处理。
燃气黑气窝点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当前严峻复杂安全形势下,该经营者仍顶风作案,我局坚决依法从快从重打击,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件》《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进行查处。
下来,我局将持续加强部门联动执法,进一步加大力度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非法充装和销售“黑气瓶”等行为,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做到“露头就打”。同时,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执法案例,强化震慑效力,形成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县燃气市场环境安全稳定。
供稿:县城乡建设执法保障中心
一审:巫伟民
二审:李文聪
三审:黄新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