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近期联合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以高压态势开展燃气安全专项联合整治行动,打击两处违法储存“黑窝点”,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案件一:2025年3月11日下午,联合执法组发现罗阳街道义和社区天上元村一处一层砖混结构铁皮屋中存放有瓶装液化石油气瓶63瓶,液化气导气泵1套、电子秤1台。
该铁皮屋破旧简陋,大量气瓶存放在拥挤的房间中,气瓶来源东莞、河源、中山等地,气瓶与气瓶互相过气,鱼目混珠。现场未配备灭火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燃气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案件二:2025年3月12日下午,联合执法组发现龙溪街道中文博彩平台粤东石化煤气库华航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在对面的铁皮棚中违法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瓶197瓶,其中,带气实瓶多达110瓶。
按照相关规范要求,三级供应站的存瓶量(不超过)28瓶。该供应站除了登记存储的正规石油气瓶外,还利用了临时搭建的铁皮棚来储存大量石油气瓶,而这些区域并没有安装合规的防火防爆设施。
液化石油气属于甲类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一旦发生爆炸,其威力不容小觑。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无异于在居民区埋下一颗“定时炸弹”,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过调查取证,联合执法小组已将以上两处存放的气瓶转移到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安全存放,消除安全隐患。属地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对当事人进一步查处,如构成犯罪,将依法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
接下来,我局将加强部门联动,紧盯背街小巷的商户、老旧民房、庭院等可能存放黑气区域进行排查,做到“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发现一瓶、查扣一瓶”,从源头上预防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燃”。同时向群众呼吁,希望大家自觉遵守安全用气要求,发现涉嫌非法经营的“黑气点”,及时举报,共同维护全县燃气安全。
供稿:县城乡建设执法保障中心
一审:巫伟民
二审:李文聪
三审:黄新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