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0日,我社社有资产办公室根据县政府的有关批复,在县供销召开关于两宗资产未过户的会议。根据2016年6月20日县供销社综合改革小组工作会议纪要所规定的过户条件,现对两宗要求过户申请,进行讨论,并形成如下会议纪要:
1、冯艺建、冯文定于1999年6月21日购买福田购销社位于福田镇福政路27号房产,土地面积130㎡,建筑面积141.61㎡,由于已过户房产证,现要求过户国土证,并办理不动产证。
2、柯文斌、毛有连于1997年3月7日购买罗阳购销社位于罗阳镇博新路2号一栋104房产一套,土地面积17㎡,建筑面积83.4㎡,要求过户房产证和国土证,并办理不动产证。
(以上两宗过户申请符合过户条件,现报县政府审批。)
3、以后此类过户情况,社有资产管理小组原则上每年开一次会,如果申请过户宗数多时可再召开一次会议。凡符合过户条件的才可上报县政府审批。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