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社、直属各公司:
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全力做好2022 年春耕农资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粤供科函〔2022〕25号)、《惠州市供销合作联社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供销系统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及春耕生产农资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惠市供发〔2022〕7号)和《县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生活物资保障组关于印发2022年元旦春节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博科工信〔2022〕194号)的有关要求,为充分发挥全县供销系统网络优势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非常时期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及春耕生产农资供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为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春耕生产农资供应工作,我社成立以韩永忠同志为组长,张健平同志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和公司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供销系统的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和春耕生产农资供应工作。各基层社和公司要切实贯彻落实好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和春耕备耕工作方面的通知精神,把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及春耕生产农资供应作为当前一项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方案落实。一是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及春耕生产农资供应工作领导小组,认真部署,精心安排,确保工作有序展开。二要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研究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职责。三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预案,特别是针对可能出现的由于新冠疫情暴发而导致生活必需品及农资市场供应出现严重短缺的情况,做好及时有效的应对准备。
二、精心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各基层社和公司要充分发挥渠道及网络优势,把握节日消费特点及趋势变化,扩大货源渠道,开展产销衔接,抓好货源保障。要做好系统内粮、油、肉、菜、禽、蛋、奶、盐等重要生活必需品产销供应,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量足价稳。要组织安排品种丰富、质量可靠、数量充足、适销对路的商品。要准确把握重点商品供求、库存变化,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健全完善应急机制,确保流通渠道畅通
各基层社和公司要完善疫情防控期间物资保障供应应急预案,确保流通渠道畅通。各单位要依托系统农产品流通网络,大力推进“农超对接”,发挥农民合作社的优势,生产协调作用,畅通生猪、肉鸡、禽蛋、蔬菜等鲜活农产品进入超市、批发交易市场渠道,及时满足居民需求。
四、严把商品质量关,保证食品消费安全
各基层社和公司要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检查、疫情防控、保障工作,所属的各有关企业要对经营门店坚持定期组织卫生大检查、安全隐患大检查,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和稳定。要认真落实构建诚信经营长效机制的各项措施,在系统内开展“文明经商、优质服务、诚信经营”活动,加强行业自律,严把商品进货关特别是食品质量安全关,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
五、做好市场运行监测,及时掌握价格变化信息
各基层社和公司要启动市场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特点、亮点及生活必需品、供求变化情况。要立足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市场供应商品价格的波动,完善米面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要依托配送中心、批发市场、农村超市、农贸市场、社区商店,完善投放网络,强化快速反应,确保所供应的商品价格平稳。
六、重点保障2022年全县春耕期间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稳定
一是各基层社和公司要成立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直接挂帅,抽调精干力量,加强统一调度,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将保春耕农资供应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结合当地春耕农资需求和供给缺口,制定春耕保供方案。二是农资企业制订科学的采购和调度计划,拓展货源组织渠道,探索以联储、保底等多种形式加大采购力度,确保春耕时期系统各品类化肥库存不低于2021年同期水平。要严格落实承储责任,动态监测库存水平,及时增补采购,合理调整库存结构,保证按时按量完成储备任务,并具备快速投放市场的应急保供能力,充分发挥供销农资“稳定器”的作用,确保农资及时配送到田间地头,在农业主产区基本实现24 小时响应、2小时送达。三是各基层社和公司要督促指导系统农资企业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杜绝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农资商品流入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及经营网点,确保自身供应的农资产品质量不出问题。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农资打假、督导督察等工作,维护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