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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文博彩平台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工作规则 (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27 11:29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惠州市中文博彩平台供销社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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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社、直属各公司:

   《中文博彩平台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工作规则 (试行) 》经县社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行。  


中文博彩平台供销合作联社

  2022年11月2日


中文博彩平台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工作规则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文博彩平台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以下简称县供销社监事会)工作,推进供销社监事会工作制度化建设,根据《中文博彩平台供销合作联社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县供销社监事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惠州市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的指导下,在县社党组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全面履行《章程》赋予的职责,坚持监督和服务有机结合,聚焦过程监督,推动监督工作常态化,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  县供销社监事会由县供销社监事、供销合作社成员社监事(以下称成员社监事)、县直有关部门监事和县供销社所属企业监事组成。成员社监事必须是该成员社监事会主任或负责人。成员社监事实行单位替补制,其替补程序是:

  (一) 替补单位向县供销社监事会提交书面报告 (包括调整 原因、替补申请和替补人简历);

  (二) 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在下一次监事会会议上履行替补手续。

  第四条  县供销社监事会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主持监事会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日常工作由主任、副主任按各自分工负责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向主任报告,并按程序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县供销社监事会职责:

  (一) 服务中心工作。在县供销社党组领导下,紧紧围绕中 心工作,认真履行《章程》赋予的职责,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措施。

  (二) 行使监督职权。对县社理事会贯彻落实《章程》和全县供销社代表大会决议和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国家和县委、县政府委托的各项经济、 社会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 加强社有资产的监管。对社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变 更、重大投资、合作伙伴选择、股权设置、资产评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进行监督,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社有资产流失。积极探索监事会在监督社有企业规避风险、防控损失方面的途径和方法。

  (四) 推进组织建设。按照“政策推动、典型示范、分批落实、层层负责”的工作要求,实行分级分类督导,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基层社、公司监事会组织建设。

  (五) 建立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监事会监督工作制度,依章依规履行监督职能、规范监督行为,不断完善监管手段和监管办法,建立运转高效、协调顺畅的监事会工作运行机制。

  (六) 聚焦过程监督。聚焦“三重一大”决策、重大计划执行、财务预算执行、资金资产管理、重点项目建设、内控制度建立等重点监督事项,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监管力度,规范权力运行,持续提升监督实效。

  (七) 开展调查研究。围绕中心工作,深入基层,准确了解和把握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提出意见和建 议,为理事会决策提供参考。

  (八) 指导系统工作。指导全县供销系统监事会开展工作,加强与各基层社、公司监事会工作交流与信息沟通,总结推广各基层社、公司监事会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指导和服务成员社监事会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九) 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职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监事会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强化学习培训,不断提高 监事会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协调服务能力,培养一支“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的干部队伍。

  第六条  县供销社监事职责:

  (一) 参加县社监事会会议、有关专题会议及监事会组织的调查研究和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二) 收集并反映对县供销合作联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 解并监督成员社对《章程》、对全县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决议和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及县委、县政府委托的各项经济、社会任务、全县重大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 在提升供销合作社社会地位、维护供销合作社和农民 群众合法权益、强化供销合作社与党和政府及广大农民联系、增强政府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支持和政策扶持力度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 成员社监事参与本级社理事会重大决策过程并实施监督,推进社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本级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本级社合法权益;加强对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加强本级监事会组织建设。

第三章  会议制度

  第七条  县供销社监事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监事会主任或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和主持。监事会全体会议可与年度理事会全体会议套开,必要时,也可临时召集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全体监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监事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一) 研究和部署监事会年度工作,决定重大事项,通报重点工作。

  (二) 通过监事替补事项。

  (三) 参与讨论理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和下一年度工作要点, 并提出建议。

  (四) 审议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五) 交流各地监事会工作。

  监事会会议议题由主任办公会议确定;讨论的议题及相关文件须在会前送达与会监事;会议决议事项以监事会文件下发。不能出席会议的监事,须向主任或会议主持人请假或委派代表参加会议,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应在会前提出。

  第八条  监事会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副主任组成,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由主任或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 讨论上报省社监事会、市社监事会和县政府的重要请示、报告和发送各成员社监事会的重要文件。

  (二) 研究监事会的重点工作并作出具体部署。

  (三) 听取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专题汇报,研究制定相应措施。

  (四) 讨论审定由监事会召开的全县性会议、监事会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议程及相关重要会议文件。

  (五) 讨论和通报其他事项。

  主任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根据会议内容和需列席要安排有关部门、相关人员。会议议题由监事会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由主任确定。讨论议题及相关文件须在会前送达与会人员。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因故不能出席主任办公会议,向主任或会议主持人请假,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应在会前提出。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九条  建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由县供销合作联社纪律检查委员会、人事股、财务股、企业管理股和监事会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根据会议内容和需要可安排有关人员列席会议。联席会议由监事会主任或副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联席会议议事内容:

  (一) 落实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省供销合作联社、市供销合作联社和县供销社党组对监督工作的要求。

  (二) 部署重点监督工作和审计事项。

  (三) 通报重点督查工作和重要监督事件进展情况。

  (四) 研究向党组、理事会和监事会提出的工作建议。

  (五) 研究改进监督工作、提高监督水平的方法和措施。

  (六) 讨论确定对重大事项的联合监督方案。

  (七) 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条  建立调查研究制度。调查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省供销合作联社、市供销 社和县供销社党组、理事会组织的调研课题。

  (二) 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展中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

  (三) 重大投资、重点项目推进过程的情况。

  (四) 成员社监事会按照《章程》规定履行监事会职责的情况。

  (五) 探索监督工作新领域、新方式,监事会工作创新机制、开创局面的情况。

  主任办公会议根据中心工作需要和调研完成情况,形成建议或调查报告提交党组和理事会。

  第十一条  建立专用函工作制度。通过发出工作函、意见函、提醒函和纠正函,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风险预警和督促整改。

  第十二条  建立审计监督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内部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重点项目跟踪审计、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审计等审计,通过审计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堵塞漏洞,防控风险,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与服务作用。

  第十三条  建立社情民意联系点制度。县供销社监事会适时建立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联系点根据监事会监督工作需要设立,并在县社监事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各基层社、公司监事会可参照本规则制定本级社监事会工作规则。

  第十五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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