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关于县领导带队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博委办发电〔2018〕4号)文件精神,我社领导高度重视,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博供字〔2018〕6号)。成立了三个工作组,派出相关人员到下属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三个工作小组
第一组:叶检莲、张新贵、欧志军。
第二组:刘向明、黄新汉、邹文、林建超。
第三组:孙伟良、赖志聪、许志军、易检清。
二、检查时间
2018年1月26日至2月14日。具体时间由各工作小组决定,对每个单位不少于半天检查。
三、 检查内容
县供销社派出80人次分别对下属25个单位进行检查,重点对下属单位商场、厂房、仓库、经营网点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有如下问题:
1、个别单位消防灭火器摆放不够规范,数量较少,有个别门店缺失消防灭火器。
2、个别单位的厂房用电线路较混乱。
3、有极少数商场的消防通道堆放杂物。
4、有些厂房用电插座、开关不符合安全要求,没有应急灯。
5、有些单位台账、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不够完善、安全责任制不够落实、安全措施不够到位。
6、发出整改通知书15份。
四、整改措施
1、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
2、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安全生产检查台帐。
3、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10天整改落实。
4、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供销社保卫股负责跟踪、督查、落实。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