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以及县安委会转发的《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博安办〔2019〕1号的文件要求,我社于2019年1月9日发文《关于做好2019年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博供字〔2019〕4号,近期我社按文件要求派四个组对系统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对象主要是商场、烟花爆竹门市、煤气站、出租厂房。在检查中发现:某些门市存在消防器材不足、灭火器过期、占道经营等现象,检查组发出整改通知书,限令这些企业在一个星期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县社。通过这次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广大干部职工过个祥和的春节。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