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安委会印发的《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博安〔2019〕1号)文的精神和相关部署,我社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
3月25、26日,县社综合业务股工作人员分别到直属公司、园洲供销社、长宁供销社、横河供销社进行一系列的排查工作,主要针对出租的门店、厂房、仓库等场所。
在本次检查中发现:少数企业存在灭火器放置处有摆放杂物的现象,或灭火器放置数量不足,有存在电线裸露、排列杂乱现象。针对这些问题,我社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教育,要求其在一周内将存在问题整改完毕。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