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之际,为保障春耕顺利开展,维护农民权益,4月7日,县供销社对湖镇、横河和长宁三镇的农资经营网点销售的农药、化肥、种子等重要春耕农资进行了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了农资商品的存放环境、有效日期、进销台账、产品质量和产品价格等,清查是否存在禁用、限用的农药品种,同时了解是否正确指导农民安全合理使用农药。县社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督促经营网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落实到位。
下来,县社将继续秉承供销服务“三农”宗旨,通过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农资商品的监督管理,净化系统内农资销售市场,切实维护广大农资经营者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