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市级财政支出绩效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近日市财政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和市社相关领导对我社下属泰美镇供销社使用惠州市供销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综合改革及惠农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工作。
第三方机构通过座谈了解项目的开展,查阅相关资金使用的佐证材料,到实地调查项目的运营情况等方式进行重点绩效评价。
通过这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检查,我社接下来将加强指导与监督,适时跟踪项目实施进度,并提高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实现对专项资金的动态管理,保障项目建设有序进行,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体系进行完善。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