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惠州市文明创建动态管理考核办法》
来源:惠州日报
单位年度总评85分以下给黄牌
我市下发文明创建动态管理考核办法强化迎测评责任
我市下发文明创建动态管理考核办法强化迎测评责任
昨日下发的 《惠州市文明创建动态管理考核办法》明确,将进一步强化全市迎测评各地各单位的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促进文明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周检查月通报季小结年总评
“日前下发的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5-2017)》明确提出,要制订文明创建动态考核管理办法,强调创建工作的长效常态,着力杜绝‘运动式’、‘一阵风’创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城市工作局局长韩维斌说,《办法》动态管理对象主要是各县(区)、市直和驻惠各责任单位。动态管理的内容主要是中央、省文明委和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有关文明创建工作的决定、意见、要求和部署,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指标任务情况。
《办法》指出,在市文明委领导下,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办、市文明办组成督查考评机构。考评机构将以周检查、月通报、季小结、年总评的形式进行常态化督查考评。
记者了解到,督查机构将每周采用明查暗访、网络收集、监控视频抽查、受理群众投诉等方法,对各类考核项目必须按期完成的工作部署和各种动态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凡是需要进行督办的事项,由相应督办机构及时发出通知进行备案督办,发现问题及时下发督办通知,责令限期整改。每月,各考核机构会将督办情况送市文明办,汇总形成每月通报下发并报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每季度末,根据每月扣分情况进行一次小计,计算出各地、各单位的当季度得分情况,对扣分情况比较严重的地区和单位,以书面形式向该地、该单位的主要领导发出提醒函。每年年底,市文明办将会同各考核机构将各地、各单位全年考核情况汇总后作为该地区、该单位的当年考评得分,年度总评分低于85分的给予黄牌警告。
年终得分作为有关考核重要依据
《办法》明确,各单位全年考核满分共110分(基本分值100分,附加奖励分10分)。按照《惠州市文明创建动态管理考核评价分值表》的相关要求进行操作,100分基本分减去每月累加扣分后再加上年终奖励得分即为当年度的总评分。
我市以《分值表》为主要考评量化依据,在年度县(区)委书记责任考核和市直部门正职责任考核以及万众评公务活动考核中,原则上年度总评分85分(含)以上的给予绿牌,年度总评分85分以下的给予黄牌。年终得分也将作为 “惠州市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县 (区)党政正职考核”、“惠州市市直部门正职责任考核”、“万众评公务”活动等考核中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
记者龚 妍 通讯员余俊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