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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惠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6-03-15 07:06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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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惠州日报

企业欲享优惠应尽快入库
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规模已达6000万元

  《惠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以来,不少企业咨询如何入库、如何申请贷款等问题。本栏目近期将分期从基金规模及期限、入库条件及程序等方面,系统地向广大企业介绍这一惠企政策。广大企业应尽快入库,才能享受这一重大优惠。

  据介绍,基金的启动资金为2000万元,目前规模为6000万元,力争到2017年达到1亿元规模。在合作银行开设由基金管委会管理的基金专用存款账户,基金划付须由基金管委会核准确认,利息纳入本金。基金设立期限暂定为5年。期限届满后,基金管委会须于2年内向市财政退还基金本息;如发生风险补偿,按追偿实际结余退还市财政。

  《办法》鼓励和支持本市各商业银行与基金管委会合作开展基金贷款业务。基金运行初期将择优选择资金雄厚、财务制度健全、追偿机制完善的银行作为合作试点。根据《办法》的要求并经基金管委会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确定了经广泛发动、自愿申请并递交书面合作申请函的中国银行惠州分行、建设银行惠州分行、广发银行惠州分行、邮储银行惠州分行、上海浦发银行惠州支行等5家银行为基金首批合作银行。(据市经信局网站 田铁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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