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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惠州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6-03-15 07:07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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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惠州日报

新建道路5年内禁止开挖布线
我市出台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建信息系统推广地下综合管廊

  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向道路主管部门办理道路占用、挖掘审批手续;新建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不得开挖敷设地下管线……市政府日前印发实施《惠州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对建设地下管线的规划、申请、施工、验收以及处罚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同时要求建立共享的地下管线信息系统,以此为基础推广地下综合管廊。

  ◎申请更规范

  敷设地下管线须先办许可证

  根据《办法》,建在地下的给水、排水、燃气、电力、照明、通信等各类管线(含附属设施)、地下管线综合管廊等及其相关的地下空间设施都归属于城市地下管线。

  今后,新建、改建、扩建这些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都应依法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涉及与道路、水务等主体工程同步建设的各地下管线工程,还应与相关主体工程同步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在办理许可证时,建设单位应先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获取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如果资料不明,需要查明地下管线现状情况,并将探测结果备案。如果建设地下管线需要占用或开挖道路,建设单位还需向道路主管部门办理道路占用、挖掘审批手续。

  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须在3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未经规划验收或规划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规划验收合格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不合格的将被要求进行整改,然后重新验收。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对惠城中心区有更严格的规定,即惠城中心区原则上不新建架空线路,已建的通信架空线、110千伏及以下等级电力架空线应当配合城市道路建设、旧城改造、地块开发等改造下地。惠城中心区范围包括桥东、桥西、龙丰、江南、江北、河南岸、小金口、水口街道以及汝湖、马安、三栋镇。

  ◎监管更严

  管线走向布置均有详细规定

  除了建设前后办理的申请和验收手续,《办法》对施工时管线敷设的规划和建设也有严格规范。

  《办法》规定,在地下管线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需要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测绘机构进行放线,办理规划验线手续,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认无误后方可动工。

  不同类型的地下管线该如何布置?《办法》对管线的布置也作出详细的规定,要求各类城市地下管线的走向、位置、埋深,应当符合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例如,地下管线的走向应当平行于道路红线,走向顺直;地下管线在道路中心线以东、以南安排通信、燃气、雨水管线;在道路中心线以西、以北安排电力、给水、污水管线。

  《办法》规定,施工建设单位需按照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并设置地下管线警示标志,做好施工监护工作。管线铺好后,施工单位还须将现场恢复原貌,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涉及道路路面和公共绿地等的修复问题,按有关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要求更高

  大修路竣工3年内禁开挖敷线

  以往,同一条道路不时出现为敷设不同地下管线多次挖开的情况。今后这一现象将得到改善。

  《办法》规定,依附于道路敷设的各种地下管线应当与道路同步建设。其中,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开挖敷设地下管线。市政府另有规定或批准的除外。

  禁止开挖并不意味着禁止一切接管作业。《办法》指出,禁止开挖行为并不包括采取非开挖方式施工、设置工作井进行点状开挖和沿道路横向接管。此条规定将更加考验规划部门的统筹、协调和规划能力。

  《办法》对此也作出相关规定,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纳入年度城建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及时通知各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地下管线建设单位根据此计划,制定本单位城市地下管线年度建设计划。

  ◎地下管廊

  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

  《办法》规定,地下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应当建立专业管线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存储、动态更新本单位地下管线信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向社会提供地下管线信息查询和咨询服务。其中,涉及政府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实行无偿服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利用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地下管线建设单位查阅、利用非本专业管线信息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办法》指出,地下管线综合管廊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以及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按照地下管线综合管廊规划应当建设地下管线综合管廊的,须随建设工程同步配套建设。地下管线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即各管线单位可以租赁或购买的方式取得管廊的使用权。管廊管理单位负责向各管线单位提供管廊日常维护管理服务,并收取管廊维护管理费。

  据悉,此前公布的《惠州市(惠城组团)地下管线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5-2020)(草案)》提出,2020年后,惠州将形成“一环、多组团”布局,总长达218.7公里的综合管廊结构体系。

  ◎处罚

  违规敷设最高罚工程造价10%

  地下管线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要求进行建设的,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未按规定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未按照规定查明并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现状资料等行为,今后都将受处罚。

  例如,根据《办法》规定,地下管线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将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罚款。

  除了建设单位之外,对有破坏地下管线行为的,由受损地下管线的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记者邱若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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