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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日期:2016-07-07 16:00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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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的《关于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从鼓励创新等方面为先进装备制造企业提供扶持。

  《措施》提出,鼓励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对先进装备制造业企业进口列入惠州市鼓励进口目录内的先进技术、关键设备、核心零部件和原材料的,经验证后优先给予重点支持。培育本地装备产品供需市场,以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和节能产品为方向,每两年更新一次本市装备产品目录清单,在规定年度内,本市企业通过采购纳入目录产品改造提升生产设备的,依据该项产品销售缴纳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额度为标准,一次性全额补贴给本市采购企业。

  加大对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扶持力度。激励企业研发、生产和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部件和基础件产品,对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为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除享受国家财政保险补偿(即按产品产值3%的费率上限及实际投入保费的80%补贴)外,按认定产品研发费用的50%进行奖励,获评国内首台(套)产品每个最高奖励50万元,获评省内首台(套)产品每个最高奖励30万元,市级财政在每年预算安排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同时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专项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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