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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林权证?

发布日期:2022-06-27 11:30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县府办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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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森林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登记造册,核发证书。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登记”, 新修订的《森林法》修改了森林权属登记制度,将林权证变为不动产证,将政府登记变为不动产登记机构(自然资源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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