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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日期:2023-04-19 09:10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县府办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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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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