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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收养登记申请时,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发布日期:2023-05-08 09:45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县府办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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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的基本材料包括:

  1、收养申请表;

  2、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以此证明收养人的身份以及收养人的年龄;

  3、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以及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5、公安机关出具的收养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若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还应当提交收养人情况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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