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政策咨询 > 留言答复

民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如何确定?

发布日期:2025-11-20 15:56 来源: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机构:县府办 访问量:-
【字体: 收藏 打印

  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民办普通高中收费应保持相对稳定,同一所学校学费标准一般执行三年后方可调整(降低学费标准的可缩短调整年限)。

  在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时,学校应当开展成本核算,统筹考虑生均培养成本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收费标准方案,并征求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经学校集体会议审议通过,向社会公告后执行。

  民办学校应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签订协议,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退费办法,以及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依法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教育选择权以及对学校办学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

  以上回复内容,仅作为咨询服务意见,不作为行政许可的依据。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相关信息
【TOP】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回到顶部